最常见的误解,就是把思想和现实看成两种分离的东西。
购物行为是一种社会现实。比如说,你在网上或者实体商店购物,肯定要比价,在两件完全相同的商品中,你肯定会购买价格更低的那一件;而在两件价格相同的商品中,你就会选择质量更好的那一件。为什么呢?你的消费行为背后有一个思想逻辑,就是“性价比最优”。没有这个“性价比最优”的观念,上述选购商品的逻辑就不会存在,也完全不可理解。
注重现实的人大多强调现实利益,但是利益到底是什么呢?其实利益就是对你而言重要的东西
所谓“回家过年”无非就是与家人团聚、与亲朋好友见面,吃吃饭,娱乐娱乐。从“理性计算”的角度看,性价比实在太低了。难道不能避开春运高峰、以更低的成本来实现这些“利益”吗?不能,因为这失去了“过年”的意义。如果离开了春节对中国人的文化意义,离开了人们的孝敬与感恩等思想观念,你完全无从解释春运现象,解释其中的利益是什么,理性又是什么。
由此可见,把现实利益和思想观念截然分开,虽然是一种方便的思维模型,但它有很大的局限性。人对利益的认知有非常丰富的层次。生存与安全以及基本饮食居住保障,是基本的利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包括亲密、友爱和归属感也是对生活的重要需求,当然也是利益。人希望获得肯定、承认或者尊重,获得工作的成就感、创造的满足感,以及身份认同感等,这些都是人生重要的需求,因此构成了利益的要素。如果把这个复杂的动机结构全部考虑在内,你就会发现,我们必须对利益做非常开阔的理解。如果看不到人们的认知、身份、道德和价值等观念(实际上就是所谓“现实利益”本身的构成要素),我们就会陷入一种低级的现实主义思一面上很务实,实际上却丧失了真正的现实感。
modern”这个词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其实并不古老,它要一直到16世纪才被创造出来,之后成为日常用词,越来越流行。也就是说,在16世纪之前的西方,“现代”这个词还没有出现。并且,很久以来人们不太关心“当下的时代”,缺乏对当下的敏感度。
在思想观念层面,“现代”意味着对当下新颖性的敏感,是指一种新的时间意识,或者说历史观。
在古代人的历史观念中,“当下的时代”不过是以往时代的延续和重复,没有什么新奇之处,也就不值得特别的关注。在古代世界,包括中国,人们感知到的时间是不断在循环的。许多直接的自然经验都和人们的这种感受相吻合,比如日复一日的太阳升起又落下,年复一年的春夏秋冬四季轮回,王朝的由兴而盛、盛极而衰的更替……这些都对应着循环的时间意识,它们在学术界被称为“循环历史观”。但到了文艺复兴,特别是在启蒙时代和工业革命之后,西方社会发生了剧烈变动,上述的“循环历史观”被改变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对“当下的时代”表现出了越来越强的敏感。“当下的时代”不再是以往的延续和重复,而是前所未有的,是崭新的。因此,时间不再是循环往复的,而是线性展开的——从过去、到现在,然后通向未来,时间成为一个有方向的矢量概念。
那么过去积累的经验就很可能是靠不住的
在这种时间坐标中,社会是从低到高、从野蛮向文明、从落后到先进发展的,具有不断进步的可能性。这就形成了所谓“线性进步的历史观”。
“现代”意味着对人的创造性和主体性的肯定,人类从循环历史宿命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成为自由的、有目的的创造者,成为主宰自己命运的主体。
地面向未来、创造历史。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过这样一句话,“一切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这句话生动地表达了“现代”的含义:现代就意味着崭新的重大变革,也可以被称作“古今之变”。
启蒙理性主义
从历史的视角来看,现代的变革是西方中世纪之后一系列重要的历史事件导致的,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包括: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科学革命、新大陆的发现、工业革命、启蒙运动、美国独立和法国大革命等。这些都是载入史册的社会实践运动,具有鲜明的变革特征。
现代化的结果是西方形成了现代社会,出现了现代人。
现代化带来了现代世界,形成了不同于传统社会的一些突出特点:在经济上,是现代工业、商业和城市的崛起;在政治上,是民族国家的形成以及现代民主与宪政的发展;在社会层面上,是人口大规模的流动,包括地域的流动和阶层的流动;在思想文化方面,是理性主义获得主导地位,还有自由、平等和个人权利意识的兴盛。
我们在这一节做了概念辨析的工作:“现代”是一种新的时间意识,告别过去、开创未来是它最鲜明的特点。“现代化”这个术语主要是指现代历史变革的过程,启蒙理性主义是推动变革产生的关键思想因素。而“现代化”的结果造就了现代世界,它具有不同于传统社会的许多特征,“现代性”就是用来指称这些特征的术语。
现代社会的来临看作西方历史上最近的一次“古今之变”。用一句话概括它的关键本质的话,那就是从“自然”变成了“不自然”。
恩格斯也曾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表示,资产阶级的婚姻在于稳定地保留财产和人口再生产。
过去我们更重视事物内在的客观价值,主观意见不能轻易动摇这种客观价值。而现在,个人主观赋予的价值变得极其重要,有时甚至能压倒其它一切标准。古今之变,这是其一。
共同的神话束缚了我们,却也让我们有了共同的准则。摆脱这个神话之后,我们有了自由,却又陷入混乱和茫然之中。这就是古今之变的第二点,人们观念中的自然秩序被理性给打破了。
现代化改变了我们的社会生产和组织方式。以前我们与熟人合作,这很自然。但后来出现了效率更高的方法,大量劳动力被汇聚起来集中生产。于是有了工业化和城市化,人们开始聚集到城市中,和陌生人广泛地合作。自然的秩序被打破了,我们建立起了理性的新秩序,这就是古今之变的第三点。
我们说“现代文明是理性主导的”,这种说法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难道古代文明没有理性吗?难道古代人生活在一个疯狂的世界中吗?并非如此。
古代社会当然也重视理性,但古代同时也注重人的其它各种能力,包括信念、情感、感受、直觉、冥想、猜测和灵感等。理性与人类其它的能力处在比较平衡的相互联系之中。只有到了欧洲的启蒙时代,西方社会才把理性推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理性成为划分“光明”与“黑暗”的决定性标准。
古今之变带来了两个基本观念的转变:一个是“人类中心主义的转变”,它指的是人看待世界的观念发生了变化;另一个是“个人主义的转变”,它是指人看待自己的观念发生了变化,或者说人的“自我理解”的转变。这两种观念转变构成了现代思想的概念性框架。
古代人有一种整体性的宇宙观,把人类看作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人类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这很接近中国人说的“天人合一”的观念
现代人看待世界的方式发生了什么转变呢?就是把人类与自然分离开来,人类从整体的宇宙中脱离出来,变成了与自然世界相对的“人类主体”,这在思想史上被称为“人类中心主义的转向”。
第二个观念转变。古代人看自己的方式是群体性的,个人与群体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现代人看待自己的方式,是把个人与群体分离开来,个人从传统的、非常牢固的社群关系中脱离出来,成为具有高度自主性的个体。这在思想史上被称为“个人主义的转向”。
在现代社会,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商业化的发展,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越来越多的人离开故乡,到陌生的地方工作和生活。个人依然离不开社群,但总是可以离开任何一个特定的社群。于是,你会发现,那种无法离开的所谓“血肉相连”的有机共同体是一个神话,只有你和你自己才是血肉相连的。个人的重要性和优先性就突显出来。人首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可以脱离任何一个群体,进入别的群体。这就是“个人主义的转向”。
第一个改变和挑战与个人生活的意义有关。如果人们不再相信神、不再相信传统、不再相信天道,那么该信仰什么呢?换句话说,人生活的意义是什么呢?我们用理性去回答这个问题,会发现非常困难,甚至无能为力,所以我们时常感到焦虑和空虚。我们该怎么面对这些精神困境呢?怎么找到生活的意义和理由?这是一个难题。第二个改变和挑战是社会生活的秩序。在以理性为基础的新秩序中,自然等级已经被瓦解,我们相信人人都是自由平等的,那么谁应当来统治谁呢?这时候统治和服从都需要理由,那么这个理由经得起理性的质疑和讨论吗?社会秩序就建立在我们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之中。这是另一个难题。
韦伯是现代思想“走向成年的里程碑”。
人到了怎么样的境界可以称为真正的成年?我认为大概有两个标志:第一是明白自己,对自己的过往有真正的理解;第二是反思自己,能看透自己存在的问题。一个人成年的决定性标志就是开始自觉的自我反思:你不只是在过自己的生活,而且能够有意识地反观自省你的生活。
看清现代,就是真正理解现代社会运作的底层机制。
反思现代,就是指出现代性最深层的缺陷。
西方的现代化已经高速发展了两百年,但对于现代化的理解大多是片面的或杂乱的。直到韦伯以“理性化”为核心,建立了一套现代化理论,才第一次全面而系统地解释了现代社会的来龙去脉和运转机制。
根植于现代化本身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会随着社会进步而消失,反而会因为现代社会的发展而越来越严重
假如现在有一位生命垂危的病人,只要送到医院,我们就能用医学技术维持他的生命。但是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要不要去抢救这位病人呢?如果病人只能维持生命,但根本无法好转,又会耗费大量的金钱,拖垮他的家庭,你认为应当做何选择?如果病人自己希望不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来抢救,你认为要怎么选择呢?如果你知道病人在这种状况中非常痛苦,你要怎么选择呢?医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即使他有最丰富的医学知识和最高超的技术,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韦伯认为,这是生命意义的问题,超出了科学的边界。科学永远无法回答:我们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才是“值得”的,我们过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有意义”的,我们生命的“目的”究竟是什么。科学也许可以给出最优的“方案”,但永远无法教给我们一个最优的“选择”。
在个体生活领域,理性化让现代人的心灵生活失去了对传统信仰的可靠倚傍,甚至会陷入精神危机;在公共生活层面,理性化倾向于将社会政治秩序蜕变为“现代的铁笼”,隐含着多种困境。
这种神秘性原初是怎么形成的呢?其实很好理解。你想想那些生活在前现代社会的古人,就会发现,无论是在哪个文明中,古人都相信有各种神仙、鬼怪、精灵。不只是人有灵魂,动物也有灵性,石头草木也有灵,万物都有灵。古希腊的那些神灵你肯定听说过。中国也有各种神仙,在道教里面,最高规格的普天大醮仪式中,会恭请3600位神仙。日本的神道教说有800万神灵。印度教中说有3300万神灵。其实这些也不是确切的数量,它所传达的是世界一切现象的背后都有神灵。
一个到处都是神灵的世界对那个时代的人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意义非常重大。它意味着人和世界之间是可以建立起某种联系的,甚至是可以沟通和互动的。漫天神灵,就意味着到处是人类问题的解决方案。渔船出海,祭奠一下妈祖;打仗出征,到神庙去占卜一下;生不出孩子,去求送子观音。虽然未必有用,但至少有路可走,心里是安稳的。这些冥冥之中难以言说的神秘事物,组成了古代精神极为重要的一部分,让人类与整个宇宙紧密相连为一个整体,构成宇宙秩序(cosmos)。古代人从这种整体秩序中确立了生存的意义,获得所谓“安身立命”的根据。在这个意义上,古代的人类是“嵌入”在整体宇宙之中的。
祛魅其实分了两步,先针对迷信,再针对宗教。
祛魅的第一个阶段叫“宗教的理性化”,就是驱逐原始宗教中的各种巫术,用哲学理性来论证宗教的合理性,论证它的救赎意义。就好像中国人也会区分江湖迷信和真正的佛法高僧,祛魅的第一个阶段就是去除那些装神弄鬼的事情,让宗教走到理性思辨的道路上来。在这个阶段,祛魅并没有瓦解宗教,反而使宗教获得了理性化的发展。
我们知道,现代科学是理性化活动最典型的体现,依靠冷静的观察、可靠的证据、严谨的逻辑和清晰的论证。科学得出来的结论,是可观察、可检验、可质疑、可反驳、可修正的,它在根本上抵制一切神秘和超验之物。这个逻辑发展下去,最后还是会挑战宗教的精神主导地位。到尼采喊出来“上帝死了”这句话的时候,这个挑战也就基本完成了。
对于人类的精神世界,这会带来什么后果呢?其实答案我们在前面已经讲到了,就是古代社会中那种无处不在的意义消失了,那些与世界的联系和沟通也没有了。一对夫妇怀不上孩子,到医院一检查,说他们不孕不育,目前没有医疗手段可以治愈,到观音庙去烧香也没用。是不是很绝望?一个人要去危险地带工作,他知道求神拜佛没有用,最多也就是给自己买个保险,真要出事还是会出事。是不是很残忍?
韦伯所说的“终极而最崇高的价值”当然包括宗教信仰。但要注意,世界的祛魅或者说世俗化并不是说宗教消亡了、不存在了,而是说它不再是一种共同的默认的信仰。有学者说,在古代,信仰宗教是不用解释的,而到了现代,信仰宗教是需要解释的,反倒是不信宗教无须解释了。在世俗的时代,宗教虽然仍然被许多人信奉,但它不再是人类寄托生命意义的默认选项了。
失去了默认选项,对人类意味着什么?还记得我前面用的那个词吗,在古代社会,人是“嵌入”这个世界里的,是和世界连为一体的。而到了现代社会,他从那么大的“母体”中被剥离出来,从此孤独地、无依无靠地存活在这个世界上。
一方面,他知道,这个祛魅的“梦醒时分”对许多人来说,在精神上是格外“荒凉”的,会让人茫然若失。信仰失去了以往神秘的根基,而理性主义的科学并不能为生命的意义提供新的根本依据。另一方面,韦伯也知道,世界的祛魅是现代的真相,你高兴也好,失落也罢,我们都必须直面这个真相。
韦伯在指出祛魅的事实之后提出了一个新问题——梦醒了,然后呢——科学能让人从古代的魅惑中清醒,但是清醒之后的现代人怎么重建终极价值和生命意义呢?祛魅的世界怎么才能不成为冰冷荒凉的世界呢?这回,科学和理性能帮我们做什么呢?这就牵涉到韦伯的第二个命题了——“诸神之争”。
在事实领域,科学理性能让我们把握到高度的确定性。
价值判断就不一样了。价值判断是要分辨好坏对错、高低优劣。这也需要一套标准。在古代,我们相信世界有一个统一秩序,即使这个秩序一般人说不明白,但是我们共同信奉着一个能够被找到的基本观念一就是说,终极答案是存在的。然而,在世界“祛魅”之后,我们知道了物质世界就是物质世界,没有什么神秘的终极答案。
现在很多时候“我喜欢”变成了最重要的标准。这何尝不是一种无奈?有些问题我们自己也给不出确定无疑的回答,最后只能说我喜欢。但建立在“我喜欢”上的选择是脆弱的,个人意愿是一件善变的事。
好像无论我们如何选择都可以,要么是人云亦云的,要么是任意武断的,但都没有确定无疑的依据。这种空虚的不确定性,让现代人很容易被焦虑和无意义感所困扰。这是个人精神层面的问题
分歧的根本原因如此深刻,许多冲突是无法化解的
诸神之争的本质是现代社会中价值观念之间的冲突。现代社会的主导思想是科学,科学属于“实然”领域,旨在发现世界的真相“是”什么,只能做出相应的事实判断。科学理性在事实领域给我们提供了把握确定性的强大武器。但支撑人类生活意义的重要观念和原则,包括宗教信仰、人生理想、道德规范以及审美趣味等等,都属于“应然”领域的价值判断,而科学无法解决价值判断问题,它给不出一个确定的回答。结果是价值观念之间冲突不断,在个人层面和公共层面都造成了严肃的问题。
工具理性是做什么的?它的作用是找到做事的手段,就是一件事怎么做才是最有效的。
工具理性不关心目的,只关心达成目的的手段是不是最优的。
价值理性又是什么呢?还是同一个例子,在外地开会,家里人让我赶紧回家。但这次,订机票之前我突然想:不对,还是得先问一下到底是什么事,看看值不值得为这事回一趟家。这时,我考虑的不是手段,而是目的。我需要决定要不要去做这件事。
工具理性的不断扩张,塑造了现代社会一种无处不在的文化观念。我们高度重视理性计算、永无止境地追求高效率。韦伯认为,这导致了一个显著的后果,就是社会制度的官僚化:
它的特点就是有一个等级严密的上下级结构关系,整个系统有明确的分工,每个职位都有一套严格的任务清单,每个人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规则行事
为了追求效率,人被简化成一些指标,和任务无关的个人因素则忽略不计。这样做的好处是,如此一来,无法被计算的复杂个人,就变成了可以计算的数据。
工具理性的问题是什么呢?它发展得太强大了,压倒、淹没了价值理性。社会的理性化发展,变成了工具理性的单方面扩张,理性化变成了不平衡的“片面的理性化”。在实践中,对手段的追求压倒了对目的的追求。
最终,韦伯对现代社会的基本判断是,理性化把现代铸造成了一个“铁笼”
首先是造就了一种片面的社会文化。
但本质上,它把道德问题变成了利益计算。按照这个逻辑,只要能找到办法规避惩罚、提高收益,人还是会选择违背道德。用利益计算解决道德问题,永远是治标不治本,有时能解决问题,有时却会让问题更严重。
铁笼的第二个弊端则是造就了片面的社会关系:人与人、人与组织之间,逐渐变成了一种商业的“供求关系”。
比如说“人力资源”这个词。这个词已经成了日常用语,但你有没有想过,“人”怎么会是一种“资源”?我们现在常说要“自我发展”,但是我们是为了什么要追求“自我发展”呢?有人会说,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竞争力”。这句话听上去很平常,说得没错。但你有没有发现,其中潜藏着这样一层意思:人变成了某种商品,在“买家”面前互相竞争。“自我发展”被替换成了“提升自己作为商品的价值”,所以才会有“人才市场”这种说法。
但实际上,我们并没有那么多机会去提高真正的自主性,去发展自由而丰富的精神和人格,因为我们有一个摆在眼前的迫切任务:满足社会机器对一个零件的要求。
没有这个铁笼,就没有现代优越的物质条件,以及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文明。铁笼虽然冷酷无情,但它让整个社会高效地运转,创造出巨量的工作机会,提供空前丰富的物质和文化产品,在大范围内解决了那些困扰人类数千年的问题:贫困、匮乏、奴役、疾病,等等。
这一切,毫无疑问地,乃是我们的历史处境的一项既成事实,无法逭避,而只要我们忠于自己,亦无从摆脱。正视这些真相,了解这些真相,我们才能不为简单的利弊所困扰,而是诚实地面对全部的事实。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思想成年”。现代世界或许荒凉,但韦伯要让我们在清醒中保持坚强,或者说,由于清醒才能获得真正坚强。
罗曼•罗兰说过一句话:“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我们现在做的,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
现代性的困境体现在两个不同的领域:个体的心灵生活和公共的社会政治事务
这一章我们将进入心灵生活的领域,着重探讨困扰现代人的一个大问题,也是我们都能感受到的一些现象,比如精神迷茫、情感困惑、丧文化、虚无感等。这些现象背后存在一个根本问题,就是现代人的“精神危机”或者“信仰危机”。
第一,常常听人说,人生信仰很重要,但人究竟为什么需要信仰来生活?第二,在现代社会确立信仰为什么要比在传统社会更为困难,这么做又会造成什么后果呢?
我真正缺少的东西就是要在我内心里弄清楚:我到底要做什么事情?问题在于,要找到一个对我来说确实的真理,找到一个我能够为此而生、为此而死的信念。
终极关怀之所以“终极”,是因为它追寻的是所有答案背后的根本答案。回应终极关怀的依据,就是所谓“人生信仰”或者“人生理想”。所以,我们需要信仰来支撑生活的根本意义。但我猜肯定有人会说,我干吗要不断去追问目标的意义呢?我知道为了能过更好的日子要努力工作,这就足够了。我就到此为止,不会去费神继续追问,去理会什么终极关怀的问题。所以,我也不需要依靠信仰来生活。这个质疑听上去挺有道理的。许多人并没有什么明确的人生理想,照样能正常地饮食起居,过好每天的日常生活。这样好像就能避开对人生终极性问题的追问,就能摆脱信仰问题的麻烦。可是,许多哲学家认为:这只是假装解决了信仰问题,实际上你无法真正摆脱。你可以回避这个问题,但信仰问题像幽灵一样,总会在某个时刻与你不期而遇。这是因为,人在精神层面上总会面对两个根本性的人生难题,一个是死亡,一个是贪欲。
人生面对的另一个问题是“贪欲”。我们知道,人在身体意义上是一个生物性的存在,具有类似动物的欲望。但同时人又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有所谓良知和道德感。我们在道德意识中有“崇高”这个概念,但我们时而会被动物性的欲望左右,难以自拔。在道德的视角下,人对自己的欲望会产生羞耻感,鄙视自己,感到自己生命的卑微。
怎么应对这两大难题呢?依靠信仰,最典型的是宗教信仰。比如基督教所说的灵魂拯救,是说你的肉身会死去,但如果信仰上帝,你的灵魂可以得救,获得永生。你虽然是卑微的有罪之人,但通过信奉宗教,修炼自己的品行,你可以走向道德的崇高境界。于是,信仰的意义在于实现生命的超越,让你超越死亡达到永生,来克服对死亡的恐惧;让你超越卑微达到崇高,从而战胜欲望的羞耻。
一个默认的选择,因为宗教在观念和社会实践中都被广泛接受,宗教代表着神圣和正道。大多数人都信奉宗教,成为社会的主流。人们很容易因为相信宗教的神圣,或者因为遵从主流而信奉宗教。但在古今之变以后,宗教信仰遭到了理性主义的挑战。现代人在接受一种信仰之前,往往要求确认这个信仰是真实、可靠可信的。但是我们如何才能确认呢?现代人倾向于求证,需要理由来论证确认。信仰对人生的意义越是重大,论证信仰是真理的要求就越是强烈。只有真实的信仰才能让人真诚与坚定地信奉。于是现代人把“信与真”越来越紧密地关联起来,这样就带来了难以担负的论证负担,因为信与真之间存在逻辑裂痕。信仰在本质上是一种价值,接受信仰需要做出价值判断,而真假是一个事实问题,辨别真假是一个事实判断。
总结起来说,我们会不断追问生命的意义,这种追问会遇到死亡和贪欲这两大难题。应对这种挑战,我们需要确立可靠的人生信仰。在酉方的传统社会,人们主要是依靠信奉宗教来应对。但经过了启蒙理性主义的洗礼,接受宗教信仰不再是理所当然的默认选项。现代人倾向于依靠理性来求证和确认信仰的可靠性,这样接受信仰才不是盲从。但是,信仰与理性之间存在着鸿沟,这靠理性论证本身难以弥合,确立信仰在现代世界因此变得非常困难。如果说信仰是心灵的故乡,那么对于许许多多达不到信仰的现代人来说,就陷入了心灵无家可归的困境。这种困境就是“现代人的精神危机”,也是本
尼采4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从小他身边最亲近的人都是女性:母亲、妹妹、祖母、姑妈。听上去有点像《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但尼采和贾宝玉可不一样,他后来表现出非常敌视女性的态度。比如,他说过一句广为流传的话:“你要到女人那里去吗?别忘了带上鞭子。”
实际上,尼采在宣告“上帝死了”之后,下一句话就是“是我们杀死了上帝!”他说:“这个世界上最神圣、最万能的上帝,现在已经倒在我们的刀下”。他还质问:“我们这些最残忍的凶手,如何才能洗清我们身上的血迹啊?”
先看第一个问题,尼采为什么痛心?这是因为他知道,“上帝死了”,后果很严重。尼采很清楚,基督教信仰是整个西方世界的道德基
但他却发现:人们对上帝的信仰并不是真实的,而是基于一种“虚假的信念”。
他认为,耶稣不是要直接“救赎人类”,而是告诉人们“应该怎么生活”。耶稣的门徒却把经念歪了,不仅没有好好实践“怎样生活”,还搞出一套复杂高深的教义理论。这根本不是耶稣的原意,而是一套虚假的思想。人们用这种方式信奉上帝,就变成了自欺欺人的虚假信仰。所以我认为,尼采的意思其实是,人们用虚假的教义去理解救世主的启示,最终让这个信仰变得不可信。在这个意义上,是人杀死了上帝。
尼采概括说,形而上学有三大信念:第一,相信在感知的表象世界背后有一个更真实的本质世界;第二,相信这个混乱的世界实际上是有目的的;第三,相信这个纷乱多样的世界背后有一种统一性。
尼采认为,那个所谓更真实的、有目的的、有统一性的本质世界根本不存在。哪有什么比现实更真实的世界,
我们之所以会编造这些东西,是因为人的心灵很脆弱。在这个纷乱繁杂的世界中,我们需要安慰。虚假思想虽然能带来安慰,但最终会带来恶果。比如说,尼采认为人为了生命的欲望奋力拼搏是一种生命的本能。但在奋斗中,人总会遭遇挫折与痛苦,感到无力和卑微。为了缓解痛苦与自卑感,基督教就造出了禁欲主义,宣称禁欲是高尚的。于是,人就可以通过否定生命欲望来逃避拼搏,继而逃避那些负面的感受。这就好比一个人本来很爱钱,但因为贫穷感到自卑,于是他就去信奉一套所谓“高尚的人应该视金钱如浮云”的说辞来躲避自己的自卑感。但尼采认为,生命欲望是真实的,也是正当的。即使因为挫折而痛苦,我们也应当直面它们。就像鲁迅说过的,“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按照尼采的观点,这就是诚实的英雄主义。但如果我们按照禁欲主义的说法,用否定生命欲望去逃避痛苦,就只会陷入自欺欺人的虚假人生。
如果能直面虚无主义的真相,那就不会陷入绝望,反而会激发出一种积极的创造力量。这就是他的“超人学说”。
孙老师概括了尼采的三大命题:一是人生虚无;二是理论虚假;三是生命强健。
首先是人生虚无,这不太难理解,意思就是人生本来没有什么意义,所有意义都是人为制造或者赋予的
尼采喜欢一希腊神话,说人间最好的事情就是你没有生出来;第二好的事情就是你生下来以后快快地死掉;最糟糕的就是你继续活着。这听上去是不是很悲观?但是不是悲观,主要取决于你怎么看。尼采的意思是说,人生并不存在什么客观的真理或者意义,等你去探索,然后发现出来。这本来就是一种幻觉。如果你带着这种幻觉去探索,那么你注定会幻灭,然后你会感到悲观。但是,如果你从来就不相信这种幻觉,也就无所谓悲观了。
上一节讲到的形而上学当中的所谓世界的目的性、统一性和表象之后有一个本质,这些“理论文化”掩盖了“生命本身虚无”的真相,让人陷入一种幻觉,在幻觉中获得虚假的安慰。这就是理论虚假。 尼采决意要揭露这种虚假。他有一本书叫作《偶像的黄昏》,副标题是“或怎样用铁锤从事哲学思考”。尼采要用批判的铁锤把以前理论文化创造的意义、目的、统一性和绝对性全部砸碎,让人成为真正无依无靠、无牵无挂、一无所有的人,直面虚无主义的绝境。
好了,现在人赤裸裸地站到了虚无面前,人生没有意义,理论都是虚假,安慰都是幻觉——到这个地步,人已经一无所有了,那么他还拥有什么呢?尼采的回答是,还有一样东西,就是人的生命力。 尼采认为,生命本身是强健有力的。这就是超人学说的起点
什么是消极的虚无主义呢?就是面对虚无的真相,陷入悲观和绝望。可是你想过没有,为什么没有上帝的世界就会让人悲哀?为什么没有意义的人生就会令人绝望呢? 虚无这个真相并不直接导致消极。从虚无到消极,有一个必经的中间环节,那就是一种虚幻的信念:认为在世界的表象背后还存在绝对的本质,并且认为人生必须依靠这个绝对的本质才能找到价值和意义。就像前面说的那个不存在的奖杯。如果你相信了这种虚幻的信念,那么虚无的世界对你来说就是毁灭性的,你就会感到悲观绝望。这就是消极的虚无主义。 但如果你从幻觉中醒来,看到从来就不存在什么绝对的本质或者真理,人生的意义也并不依赖于它,那就没有什么好绝望的。而且,认识到世界本无意义,这恰恰带来了创造的自由。在尼采看来,价值不是现成在哪里等你“发现”,所有的价值都是人主观创造出来的,生命活动的标志就是能够自己确立价值,这是生命本身的力量。 所以,尼采认为:面对无意义的世界和无意义的生命,人应该立足于现实,直面无意义的荒谬,以强大的生命本能舞蹈,在生命活动中创造出价值。用尼采的话说,就是“成为你自己”。这样一来,虚无不再会让你沮丧和绝望,反倒会给你最广阔的创造自我意义的空间,虚无让人变成了积极的创造者,这就是积极的虚无主义。
尼采说,人类的高贵在于自身有决定价值的能力,不需要别人同意,他懂得自己给事物以荣耀。其实,每个人都是西西弗斯,面对虚无的人生,有两种截然不同的选择。尼采用两个词来形容这两种人生选择,叫作奴隶道德和主人道德。
超人能够在上帝死后,自己成为自己的主人。用自己的生命意志去创造,追求自身生命力量的增长和完满,最终确立和实现自己的生命意义,这就是超人。
也许你也会想到这个问题:尼采的学说会不会也是一种虚假的观念?如果我相信尼采的说法,不也是把自己的生命希望寄托在别人的理论之上吗?
客观的事实真相可能根本不存在。
没有事实,只有阐释。”
传统认知模式有一个前提假定:认为存在一个客观的真相或者真理。我们去认知它,就是努力地去理解这个真相,再把它表达出来,只要不断向前推进,就可以越来越接近这个真相,最终完全认识和掌握真相。
角主义不是说不同的视角会对同一个客观真相得出不同的主观认知,而是要说根本就不存在一个客观真相。
尼采认为,“存在一个客观真相”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假设。没有任何人能确定是否存在这个所谓的“客观真相”。如果说有谁能看到这个绝对的客观真相,那只能是全知全能的上帝。但别忘了,上帝已经“死了”。不管怎样,人类不可能确定存在一个绝对真相。人能得到的,就是一个个不同的视角看到的不同真相。更准确地说,人不是“看到”真相,而是“制造”了真相。 这是什么意思呢? 在尼采看来,外部世界虽然是存在的,但在人出现之前,它没有任何意义,也没有任何属性,只是一团混沌而已。是人把概念和意义赋予到它上面,才让它变成了“事物”。
打个比方,比如一堆“木头”,在人登场之前,它只是一团混沌,甚至连“木头”这个名字都没有。然后人出现了:要取暖的人把它看作是“燃料”,要造房子的人把它看作“建筑材料”,而一个极端饥饿的人,甚至把它当作“食物”……燃料、建筑材料、食物,都是人制造出来的真相。我们以为我们在“认知”真相,其实我们是在制造真相。
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视角主义怎么解释那些公认的客观真相或真理呢?比如冬天比夏天冷,无上有一个太阳,北京在上海北边。再比如,病人到医院去看病,不太可能从视角主义出发去质疑医生的诊断,说“医生啊,从你的视角看我是有高血压或者糖尿病,但从我的视角看来这不是事实”。很多事实明明就是客观的,不受主观视角影响。视角主义怎么解释这种客观性? 有办法解释。尼采会说,根据视角主义的观点,这种“客观性”不过是一种合理的错觉。因为人们在这些问题上具有共同的视角,得出了一致的解释,才造成了这种错觉。其实客观事实也会变,它会随着“共同视角”的变化而变化。 比如说在过去,月食的真相就是天狗吃月亮。但现在,月食的真相是,太空中月球运行到了地球的影子里。对月食这件事,过去的共同视角是一种神话的视角。而现在,我们共享的是一种天文学的视角。
概括地讲,视角主义认为事实有没有所谓的“客观性”,其实取决于人们对这件事有没有“共同视角”。“客观”只是一种错觉。但这种错觉很重要,因为我们需要一些稳定的事实认知,很多人类活动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正常展开。
那么,现在的好消息就是,在许多问题上我们都有共同的视角,也就拥有稳定的“客观事实”。 但坏消息是,还有很多事情并不存在一个普遍的共同视角,我们也就找不到一个共同的真相了。过去可能认为,真相只有一个,事实胜于雄辩。现在我们却发现,真相不止一个,你有你的事实,我有我的事实。 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分歧越来越深,甚至会出现整个社会的意见分裂
弗洛伊德颠覆了对于人的理解,这个颠覆的关键点是“人的理性”。
在这之前,启蒙主义继承古希腊罗马的思想传统,认为人之所以是万物之灵,就是因为人是理性的动物,能够主宰自己的生命。但在弗洛伊德之后,这种“理性人”观念遭到了根本的质疑。 可以这样说,如果尼采宣告了“上帝的死亡”,那么弗洛伊德就宣告了“理性人的死亡”,成为现代思想史上的另一个里程碑。
弗洛伊德提出了一个观点非常关键:在精神意义上,没有人是绝对健康的,正常与不正常之间并不是泾渭分明的。
简单地说,他发现人类心理结构中存在一个黑暗地带,叫作“无意识”。说它是黑暗地带,是因为我们无法在意识中觉察到这个区域。
无意识中暗藏着巨大的能量,是人的欲望本能,主要是性欲本能和攻击本能
精神分析学说中最重要的一个内容:人格结构三元说。你可能听说过这“三元”的名字:本我、自我和超我
说本我。本我就是“最根本的我”,是人格的最底层。这里就是“无意识”的领域,主要是人本能的原始欲望。这些与生俱来的欲望要寻求即刻的满足,不论是非对错,只要满足了欲望就会很快乐。 本我之上是自我,这就是我们能够意识到的那个自己。自我不是天生的,而是在成长过程和适应社会的过程中形成的。自我有理性,会正视社会现实,重视常识和规则。它能够感受到本我的欲望,但自我会用理性来甄别本我的要求。如果说本我是人心中的一个小婴儿,只知道追求满足和快乐,那么自我就像是小婴儿的监护人,会用理性来考虑这些要求,根据对现实情况的考量,有选择地去满足那些欲望。 自我再往上,就是超我。顾名思义,是超越自我的那一部分,这是我们心中的理想化人格。它是在人与“道德”的接触和理解中形成的,我们把来自家庭和社会的种种道德权威内在化成心灵的一部分,最终就形成了这个理想人格。都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天使和一个魔鬼,超我就有点像是那个天使;但我们的实际行动常常达不到天使的标准,超我就会通过内疚感和罪恶感来影响我们的心理和行动。
弗洛伊德以科学的名义推广了他的学说,这是他声名鹊起的重要原因,但科学规范性也恰恰是他的软肋。
这些批判中,首先就是对病例治疗效果的质疑。在20世纪50年代初,心理学家艾森克参考了超过7000位病人的资料,指出神经症患者在接受精神分析疗法后,只有44%的病人有所好转。与之相比,接受其它心理疗法的痫人的好转率是64%。更讽刺的是,在不接受任何治疗的患者中有2/3的人也能够自己康复。所以有学者这样评论,如果说别的疗法疗效平庸,那么精神分析疗法可能还阻碍了病人的康复。随着新的心理学理论和治疗方法的兴起,严格的精神分析疗法很快就边缘化了,最多是被吸纳到其它疗法之中发挥作用。
洛伊德理论创见中起关键作用的两个著名病例也很不可靠。比如他在对患者提问时,有明显的诱导行为,甚至还有伪造证据的嫌疑。
什么样的理论才能叫作科学理论呢?科学理论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叫作“可证伪性”,这一点我们以后说到哲学家波普尔时会展开讲解,这里先简单说一说。“可证伪”,就是有可能被经验证据证明是错误的。一个科学理论需要直面不符合理论的事实,直面对自身不利的证据。说得直白一点,如果你提出一个科学理论,那么这个理论不能宣称自己永远正确、能够解释所有的经验证据。如果能解释一切,这就成了伪科学,伪科学就是永远能够自圆其说
比如,它有一个概念叫“反向形成”。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如果有一个儿子亲近母亲、仇视父亲,弗洛伊德会说,这就证明了我说的“恋母情结”。但是如果相反,发现有一个儿子并不仇视父亲,还和父亲很亲近,这怎么解释呢?弗洛伊德会说,这是“恋母情结”的反向形成,把无意识中对父亲的仇视转化成了亲近的行为。
也就是说,弗洛伊德更重要的遗产其实是对西方现代文化的改造。他借助科学的名义,将一种新的人性观念广泛传播到社会大众之中。从此,对于人的理解的核心不再是理性,而是欲望,至少也是欲望与理性的不断冲突。
日心说改变了人们对宇宙的观念,弗洛伊德的思想改变了大众对人的观念。这个改变带来的最重要的后果就是:欲望被解放了!
欲望不再是可耻的,它是正当的,甚至是值得赞美的,是充满生命力的真实人性。在欲望和理性、道德的冲突中,反倒是压抑欲望的理性好像很残忍,而
道德内疚感可能是虚伪的或者愚昧的。
如何超越欲望的卑微,走向人性的崇高,这是现代精神危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弗洛伊德的影响不是解决了这个问题,而是取消了这个问题:如果我们接受了欲望的正当性,欲望本身不再是卑微可耻的,也就用不着去“超越欲望”了。
萨特的思想中有两个重要的观念:一个是自由选择,另一个是积极行动。对于人生,萨特会说人就是自由本身,人必须做出选择,去行动,并且绝对地承担行动的后果。
当年,萨特坐在花神咖啡馆里,他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人的存在和物的存在究竟有什么区别?
萨特看着眼前忙碌的服务员,又看着自己面前的杯子,他问自己:我们说“这个服务员是一个服务员”和说“这个杯子是一个杯子”,这两种说法是同一回事吗?他感到大不相同!说这个服务员是一个服务员并不是注定的。如果这个人下班了,或者离职了,他就不再是一个服务员了。
有点像空空荡荡的容器,需要被填充之后才能成为什么。一个杯子里只有倒进了什么东西,我们才能说它是一杯水、一杯酒、一杯牛奶或者一杯咖啡。人的意识本身就是空无一物,只有当有什么内容填充进来之后,人才会获得自己的本质。所以人并没有什么预定的本质,人的存在原本就是虚无,它的本质是“有待形成”的。
萨特还用了一对概念来区分物的存在和人的存在。他把物的那种被决定的、不能改变的存在,叫作“自在”的存在。把人的这种“有待形成”的、不固定的存在,叫作“自为”的存在,就是自己“为自己”而存在。你可以记住这一点:自在的存在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本质;而自为的存在没有固定的本质,它的本质是可以变化的。
萨特会说,人的存在根本上是虚无,这赋予了人一个永恒的需求。你可能听过一句话,说“大自然厌恶真空”,同样地,人也厌恶虚无,厌恶虚无背后的缺失和不确定性。所以我们总是需要去填满自己的虚无,去获得某种本质。
这就是为什么萨特说“存在先于本质”,先有了虚无的存在,然后我们才要去找到自己的本质。演员可以扮演很多不同的角色,人的本质也是不固定的。
那么下一个问题就是,人要怎么去获得一个本质呢?最直接的做法就是模仿物。因为,前面说过,和人相对立的“物”是自在的存在,它有一个固定的、确定不变的本质。所以我们看到,人总是要去占有某种东西。有的人喜欢集邮,有的人喜欢买包包,有的人喜欢在游戏里收集奖励和成就。占有这些物的时候,我们好像得到的不仅仅只是物品的功能或者效用,通过“占有”这些东西,我们还获得了一种“存在感”。通过占有“物的存在”,我们可以得到确定的本质,甚至给自己一个定义:我是一个收藏家,我是一个游戏高手,等等。萨特把这种欲望叫作“生存者与存在物的复合”,就是渴望与对象合二为一,来解决人的虚无状况。
换句话说,人有无限的潜在可能性。人想通过占有物去获得确定性,但有限的、固定不变的东西没有办法填满无限的可能性。
比如,即使你成为世界第一的收藏家,你也无法确保从此就永远满足了。你一定会问自己:“这就是全部了吗,我就到此为止了吗?”无论你是一个多么成功的收藏家,收藏家这个身份也不会是你的全部。就像一位演员,无论他曾经扮演过多么成功的角色,这个角色也不会是这位演员的全部。
作为人,我们永远无法填满自己的虚无。用萨特的哲学术语来说,就是我们的“存在结构会溢出(我们)所占有的对象”。没有得到的时候当然不满足,得到之后又会产生新的不满足。作家王尔德有句名言,“生活中只有两种悲剧:一个是没有得到我们想要的,另外一个是得到了我们想要的”。
萨特说,正是在这种状态中,人类特有的尊严诞生了。存在就是虚无,这不错,但这恰恰是人类行动意志的基础,正是因为存在没有预先的本质,所以我们才能够自由地行动。因为存在先于本质,那么就没有什么预先给定的东西把我们固定住、束缚住,就意味着我们永远可以超越“过去的本质”“现在的本质”去追求“未来”。
所以萨特说,人是被判定为自由的,自由就是人的命运。人唯一的不自由就是不能摆脱自由。不论你是多么渺小,不论你受到多少外在的限制,在根本上你都是自由的。
这里有一个要点需要强调,萨特说的自由不是为所欲为的自由,而是总是可以改变现状的自由,是否定只能如此、我别无选择的那种自由。
这一节我们就要看萨特两个著名的观点:第一,自由选择是很沉重的负担;第二,“他人就是地狱”。
自由选择为什么会成为负担呢?因为,选择必定会带来后果。那么谁来为这个后果负责?萨特说,没有任何别人可以承担这份责任,你做出了选择,你就要独自承担责任。
你看,从“存在就是虚无”,萨特推出了人的绝对自由;而从绝对的自由,萨特又推出了绝对的责任。
我们已经知道了,人能够自由地掌握自己的生命,哲学上把这叫作人的主体性。我是主体,就意味着我有主导权。那问题来了,你是自由的,我也是自由的;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到底谁是主体,谁有主导权呢?萨特认为,人总是要维护自己的主体性,所以人与人之间一定会为了争夺主体性而斗争。
每个人在和他人相处的时候,都想把他人变成客体,以此来维护自己的主体性和自由。
他说憎恨其实就是你承认了别人的自由。想想看,你会恨一个杯子或者一把椅子吗?憎恨只能指向人。因为人有自由,只有人能出于自主意识对你做些什么。在他人作为主体的行动中,你就沦为了客体,沦为了物,你的主体性就被否定了。所以你会憎恨,因为你不甘于被当成物品。在这个意义上,憎恨就意味着你承认了对方的主体性,承认了对方的自由。
萨特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有他人存在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但我们不可能实现那种理想中的共同自由,因为每个人都要实现自己的主体性。我们没办法既承认别人的自由,又让别人承认我们的自由,或者说把人的主体性和人的对象性调和起来。因此,人与人之间只有永恒的斗争。在这个意义上,萨特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不相信自由主义所向往的那种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承认、平等尊重的关系。
从现在开始,我们将转向现代性问题的另一个重要维度,现代世界的社会政治困境,这是现代人在公共生活领域中遭遇的挑战。
我们都知道人和人生活在一起,需要有公共秩序。为什么人类需要政治权威来建立和维护公共秩序呢?政治学有两个基本假设,第一个是“资源匮乏”假设,认为人类生活所需要的资源总是匮乏的。如果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每个人基本上都可以心想事成,那么就不会出现因为争夺资源而发生的各种冲突,秩序很容易形成,也就不需要政治权威保障公共秩序。第二个假设是“人性自利”假设。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说过,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设想:即便资源匮乏,无法让每个人获得满足,但如果每个人都可以优先考虑他人的利益和需求,甚至能够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如同天使般善良,那么社会也不会发生严重的冲突。
公共秩序首先要求一套公共的规则,经常体现为习俗或者法律;其次要求落实规则的执行力,而无论是规则的建立还是实施,都需要政治权威来执行。因为如果人们对规则本身的合理性存有争议或者对规则的理解阐释发生分歧,规则的实施会遇到障碍,这时候就需要有一压倒性的权威来解决分歧、冲突和执行力的问题。这个权威就是通常人们说的“统治者”,在一个特定的领地或者区域内实施统治。
暴力虽然是统治的一个要素,但统治并不等于暴力。比如说土匪、黑帮和强盗,这些暴力性的组织也有军事力量,但它们为什么不能被称作政府?一个根本区别在于,政府的统治不仅仅依赖于暴力。
政治权威的统治在强制性之外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具有合法性
古代的统治依赖于自然等级结构,人们相信自己天生处在高低贵贱的不同等级之中。
与古代简单的宣称不同,现代的政治权威需要提出一套理由,来论证其合法性。统治与服从需要一套理由,这是现代政治权威的特殊性所在。
西方近代历史上,重要的政治哲学家霍布斯、卢梭和洛克等提出了不同版本的“社会契约论”,都是为现代的政治权威提供依据理由的论证。他们都想象了一种理论上的“自然状态”。人在自然状态中,首先是自由而平等的个体,在共同生活中形成了(文明)社会,最后建立了政府。而政治统治的根本理由来源于被统治者的“同意”。不同版本的社会契约论之间有许多差异,但都分享了两个基本特征。第一,都主张先存在自然社会,然后才建立政府。也就是说,政府不是天然的,而是派生的“人造之物”。第二,都主张“同意理论”,政治权威的统治合法性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是自下而上的,而不是相反。
20世纪的灾难是“文明时代”的野蛮,是“理性时代”的疯狂——才是它的不可思议之处,才是大思想家要去破解的“20世纪之谜”。
德国的纳粹主义、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和英美的资本主义,
简单来说,鲍曼提出了一个颠覆性的观点:大屠杀是现代性本身固有的一种潜在可能,它只有在现代文明中才可能实现。
实际上,正是现代性内部的一些本质要素,才使得大屠杀成为现实。而其中关键的一点,就是理性和理性化。
首先,正是机器般理性的现代官僚制,实现了大屠杀这个非理性的暴行。
现代官僚体系像一部庞大的机器,每个人都只是一个零件,在作为零件高效率运转的过程中,却丧失了对总体目标的责任感和道德感。
现代科学主义实际上对大屠杀提供了某种理念支持
园艺文化看待社会也是这样,社会秩序就是一项工程,可以在科学理性的指导下整理得干干净净,整齐划一,清晰优美。 在这种观念中,犹太人变成了秩序里的“杂质”
只要考虑到人的理性计算心理,就可以在给受害者提供选项的时候,调整其中的收益,去引导受害者合作。
比如,你是选择到隔离区继续生活,还是立刻被逮捕?你是选择通过官方渠道积累功绩,用稳妥的方法保护家人,还是铤而走险去反抗
在鲍曼看来,要防范像大屠杀这样的灾难,关键在于要坚守一种不可让步的、无条件的道德感,保持对他人的道德感知。 简单地说,就是永远别忘了你面前的人是一个人。
在阿伦特看来,大屠杀是一种新颖而独特的现代罪恶
很多人都听说过“平庸之恶”,但你可能不太知道,阿伦特还用过另外一个词来描述纳粹的暴行,听上去和“平庸之恶”完全相反,这个词就是“极端之恶”。阿伦特为什么会用两个完全相反的词来描述同一件事呢?她究竟站在哪一边呢,还是说她自相矛盾了?
阿伦特并不是说大屠杀是一种“平庸的”罪恶,她很明白地说过,纳粹的暴行是一种“极端之恶”。而阿伦特在纳粹军官艾希曼身上看到的,是一种“恶的平庸性”。
因为纳粹大屠杀呈现出一种独特的、前所未有的特征,那就是它“完全不可理解”。
纳粹的动机不是出自人性的自私、贪婪、恐惧、复仇欲望或者施虐欲望,纯粹就是把犹太人看作是多余的东西。这不仅仅是否定了人的尊严,而是连他们可利用的工具性的价值都否定了
这才是“平庸之恶”,或者说恶的平庸性的独特之处。通常我们谈论道德,一定免不了要涉及动机。要论迹(行为),也要论心(思想)。邪恶的人一定是有作恶的动机或者主观故意,犯下的恶行越严重,就说明他的意图越坏。但在阿伦特的分析中,我们看到了一种新型的罪恶,它不是从自身的邪恶动机出发的,而是因为放弃了思考、丧失了思考能力而作恶,是一种没有残暴动机的残暴罪行。
阿伦特这个说法绝不是指日常生活中的微小过错,或者是平常人可能犯下的小奸小恶。这个概念只适用于艾希曼这种犯下了“极端之恶”的作恶者,
纳粹大屠杀是一种极端的恶,但这种极端的恶,是经由一些“平庸”的罪犯犯下的。这些罪犯身上的这种“恶的平庸性”,其实质是不去思考,是丧失了思考能力。这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大屠杀研究中的难题:为什么寻常之人会犯下非同寻常的罪行。
阿伦特为什么会说艾希曼“浅薄”“丧失了思考能力”呢,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阿伦特的意思,并不是说艾希曼愚蠢,或者说他是在撒谎,而是说艾希曼满嘴都是套话,让自己陷落在陈词滥调之中。他又把这些陈词滥调当成自己的盾牌和武器,用它们来抵挡现实,拒绝真正的思考和对话。
纳粹建立了新的法则,重新定义了道德:只要是为了种族利益,杀人也能成为一种“道德义务”。那些所谓“值得尊敬的人”竟然很容易就接受和适应了这个新法则,结果导致了前所未有的道德灾难。
在纳粹德国就出现了这种新的现象:人们依法作恶。
首先,“独立”不等于“正确”。循规蹈矩是有章可循,但如果你要独立判断,就得抛弃对既定规则的服从,自己确立标准,自己给自己立法。而在前面的章节中我们已经知道,现代性的根本困境之一是它瓦解了传统的价值规范,却无法建立起新的普遍有效的价值标准。因此,盲从是危险的,但独立判断也无法担保正确,还要面临巨大的风险
如果你循规蹈矩,做对了当然好;做错了,你也能很方便地为自己辩护:“这不怪我,规矩就是这样定的”或者“大家都是这样做的”。也就是说,有无数人和你一起分担错误的风险,躲藏在人海之中的你实际上是匿名的;即便出错也可以指望“法不责众”来逃避责任。 可是如果坚持独立判断呢?你就是面目清晰的个体,你无法将判断的责任推诿给众人,也无法诉诸通用法则;因此你的责任是可辨识的,也是可追究的。做对了,那是应该的;做错了,就是你自己导致的。你没有任何托词,没办法推给规矩,也没办法躲到“法不责众”的后面,你必须为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他们选择不作恶,不是为了服从于纳粹之外的某个戒律,而是因为他们无法接受作为杀人犯的自己,他们不愿意与这样一个自己共存。为此,他们甘愿承受危险、甚至付出生命。 在阿伦特看来,这种独立判断的典范在西方思想的源头中就存在,那就是苏格拉底。苏格拉底说过“宁可自己遭受冤屈,也不愿行不义”,这样他至少能够与自己和睦相处。达到这样的境界并不要求有多么高深的知识,多么聪明的头脑,只是要求你始终过一种自我反思的生活,不断与自己的内心对话。这就是所谓“道德正直”,英文就是“moral integrity”,“integrity”这个词最初的含义就是“完整一致”,后来用来形容一个人品德高尚。因为这样的人能够坦然面对自己,不用规矩和套话来自我欺骗,保全了自己人格的完整。
独立判断究竟要怎么做?阿伦特曾经说,“就各种特殊情况做出判断而言,没有什么恒常的通行标准,也不存在什么确定无疑的规则”。我们只能在具体的处境中,冒着风险,真诚地去做出自己独立的判断,并为此承担责任。
人类是容易犯错的物种,这是人类固有的特征。不管是在科学还是在政治经济活动中,我们都摆脱不了“可错性”(fallibility),就是说人永远可能会犯错。
但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常识,包括人们常说的“试错”方法和“纠错”机制,是经过一番惊心动魄的论辩之后才成为常识的。这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波普尔的贡献。
波普尔从中得到了启发,意识到证实和证伪是不对称的
波普尔说,传统观点认为,科学发现是靠归纳,就是观察事实一归纳理论一证实理论。其实并非如此,科学发现的逻辑应该是这样:先提出问题,然后针对问题提出理论猜想,再用事实证据来检测这个猜想。如果检测和猜想相符,就保留这个猜想。如果一直没有反面的证据,就一直维持这个猜想的暂时有效性。如果出现了反面的证据,我们就放弃这个猜想,构想新的理论,进入下一轮检测。科学发展就是一个猜想与反驳的不断试错的过程。
即使是在科学的领域,理性所能达到的“正确”也只是一种“不彻底的正确”。当波普尔把这个思考延伸到社会政治领域,就形成了他更为基本的哲学思想,叫作“批判理性主义”(critical rarionalism)。 这个术语看上去有点高深,其实并不难懂,简单地说包含两句话:“人类有理性,理性有局限。”
理性体现在我们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可错性体现在,人类的办法总是不完美的,总会出现新的问题。人既是理性的动物,又是会犯错的动物。所以人类总是会一边进步,一边犯错,再从错误中学习。我们总是能够向前迈进,但又永远无法抵达绝对的真理。
什么是“乌托邦社会工程”呢?简单来说,就是认为人类可以依靠自己的理性,按照某种预定的蓝图去改造整个世界,创造出完美的社会。
他批判的乌托邦社会工程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整体主义”。这是一种空间维度和时间维度上的全方位规划:在空间上涵盖了所有社会领域,大到国家制度的设计,小到一个家庭的形态,几乎无所不包;而在时间上则是由近到远地设计长久的规划,延伸到遥远的未来,直到人类社会最终的理想状态。乌托邦社会工程具有这种全面而久远的整体性特征,所以他有时候也称其为“整体主义社会工程”。
“历史决定论”。就是认为历史是被一套规律所决定,向某个确定的目标发展,最终会实现这个确定的目标。也就是说,历史发展是被一套铁的规律所决定的,因此被称为“历史决定论”。 你可能会说,人有主观能动性啊,我们的主观努力能不能改变这种规律呢?而按照历史决定论看法,主观努力只能发挥有限的作用,只能促进或者拖延这个历史进程,但无法改变历史发展的规律。那么,社会科学的任务就是去发现这种规律,并且预测历史发展的未来,从而制定最完美的蓝图来整体性地改造社会。
首先,波普尔认为,我们并不能发现那个历史发展的铁律,或者说人类社会发展的绝对真理。你想,如果在自然科学领域,人们都无法找到永恒的真理,那么对于更为复杂、变量更多更不可控的人类社会,就更不可能找到所谓绝对正确的法则了。 其次,人类社会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人类的知识本身就是影响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变量,因此历史进程无法被决定,也就无法用科学方法来预测。
波普尔在科学方面反对科学至上论,在社会政治方面反对历史决定论和乌托邦社会工程。这两个方面一脉相承,都在反对过去启蒙理性主义中的绝对真理观。
人类社会有许多规则,规则组合构成了社会秩序。那么规则和秩序是从哪儿来的呢?有人认为,这都是人类有意识地设计和创造出来的,换句话说,社会秩序是人类理性的造物。但是,哈耶克反对这种观点。他说,除了人为设计出来的秩序之外,还存在自然生成的规则、自发演化出来的秩序。哈耶克把这种秩序叫作自发秩序。
所以哈耶克把自发秩序看作是“自然演化”的结果,他并不排斥人为因素,但反对把人为设计的意图过度拔高,上升到对社会秩序的整体性规划。哈耶克的核心观点,可以概括为“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
哈耶克和波普尔不是偶然相似,他们都继承了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思想,用审慎和批判的态度去质疑主流的启蒙理性主义,特别是要批判那种认为理性能够认识一切、规划一切的独断论。这种独断也被哈耶克称为“理性的自负”。
纳粹德国和苏联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经济模式;苏联是超理性的,而纳粹是非理性的,两者相距甚远。但哈耶克认为这两种模式的病根是同源的,都来源于“理性的自负”。具体表现就是,在经济领域中推行计划经济,在社会规划中依赖高度理性化的系统设计。
哈耶克说,事实并非如此,纳粹主义有它深刻的思想起源,它其实是集体主义梦想的一个最高版本。
理性的自负之所以致命,是因为我们很难逃脱一种诱惑,就是想用理性去做整体设计。因为这给了我们一种期望,用整体规划能够摆脱和征服现代社会的高度不确定性,以及它带来的焦虑和不安。但是,这是一个虚幻的期望。
所以,计划经济的根本弊端,就是自负地认为人类能够获得充分的知识,设计完美的秩序。
可是,如果承认人类的必然无知,那么社会秩序又如何产生呢?这就回到了我们之前讨论的核心概念:自发秩序。
当然明白,人的实践活动中总是存在着有意图的计划,这是因为人类意识本身就具有这样的特性,能够对未来做出设想,以此来引导实践。如果说要强行否定和消除人的这种意识特征,那才是最反自然的“人为设计”呢。
哈耶克真正要反对的“理性的自负”,是那种妄想能够彻底扫除无知的、全知全能式的计划方案。
事实上,人类真正的成熟,是在勇敢运用理性的同时,直面自己永远不可能完全摆脱的无知,勇敢地与不确定性共存。
伯林后来说,俄罗斯思想家有一个共同信念,就是相信对于人类的困境存在一个确定的答案,存在一种真理。只要找到了真理,去推动激烈的社会变革,就可以终结人间的苦难。 但伯林又亲眼看到了激烈变革的惨烈状况,他意识到这种“拯救的信念”其实有很危险的一面,它可能会导致暴政。为什么对理想的追求会引发这么惨痛的灾难呢?
伯林始终关切的问题:为什么有许多政治实践,原本出于非常美好的愿望,却在某些观念的指导下,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林一生的研究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第一,他主张的价值多元论;第二,他澄清了“自由”这个概念,提出了著名的“两种自由”的理论。
价值一元论并不是说世界上只有一种价值,或者人只能追求一种价值,它主张的是,表面上有丰富多样的价值,但这些价值在本质上是和谐统一的。
价值虽然有很多,但尺子只有一把。有了这把尺子,就能给价值排序——低级的价值就应当服从高级价值,我们最终能找到一个最高的价值,所有其它价值都是从最高价值派生出来的。
我们可以从价值一元论引申出一个观点:对于“什么是美好的生活”这个问题,存在着唯一正确的答案。因此,一元论的魅力就在于给出了一个最和谐美好的图景:我们可以用一种特定的价值去统领一切,摆脱多元价值的冲突,这会大大缓解生活的不确定性。
多元价值的不可公度性”(又译为“不可通约性”)的概念。这是什么意思呢?所谓“不可公度”,就是说你找不到一把能够通用地衡量多种不同的价值,把它们排出上下高低的尺子。
强调价值冲突无法根除,这是伯林价值多元论的重要特征。伯林有一段话说得触目惊心: ……我们要在同等终极的目的、同等绝对的要求之间做出选择,且某些目的之实现必然无可避免地导致其它目的之牺牲 所以,(我们)需要选择,需要为了一些终极价值牺牲另一些终极价值,这就是人类困境的永久特征。
伯林强调,价值虽然是多元的,但仍然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想象的随意构造。
消极自由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就是我不想要什么、就可以不要什么,英文是“free from”。而积极自由就是我想做什么、就可以去做,英文是“free to”。换句话说,一个是摆脱障碍的自由,一个是实现目标的自由。
消极自由强调的是维持一个不受干涉的领域。在这个意义上,消极自由更像是一种机会,只要保留了这个机会,就算什么都不做,你也保持了你的消极自由。 但积极自由就不一样了,它是“实现某个目标”的自由,你要是什么都不做,那就麻烦了。也许你会说,我的目标就是“什么都不做”,不可以吗?这就要说到积极自由的一个特别之处。首先你要知道,自由必定有一个行动主体。但在积极自由的概念里,主体常常有内部的划分:有一个是“真正的”“高级的”“理性的”自我,还有一个是“虚假的”“低级的”“非理性的”自我。积极自由的目标往往是指,那个理性的自我能够主导自己,去实现高级的目标。
如果你的目标是“什么都不做”,那就要检查一下了,什么都不做,是因为懒惰吗,是因为自暴自弃吗?如果是这样,你就是屈服于非理性自我,抛弃了自己的积极自由。
伯林承认,在特定情况下,强制可能是必要的,消极自由有可能需要向其它价值让步,甚至做出牺牲。
但是,牺牲就是牺牲。当自由必须被牺牲的时候,我们就应该说“这是牺牲了自由”换来了安全、秩序或者别的什么。而不应当玩弄“概念魔术”,把牺牲改头换面变成“更高的自由”。
马尔库塞作为纳粹政权的受害者,应该非常了解美国与纳粹德国的区别;但他却说美国社会也是一种“极权主义”,这是不是危言耸听呢? 对此,马尔库塞在一次访谈中说,他知道这种说法是触犯禁忌的,但他认为这个禁忌本身就是意识形态的限制。他要打破这种禁忌,向人们揭示极权主义不只有纳粹这一种形态,它还有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形态,马尔库塞把它叫作“非恐怖的极权主义”。
什么叫“舒舒服服、平平稳稳、合理而又民主的不自由”呢?就是说,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虽然享受着富裕的生活,实际上却处在一种总体性的控制之中,不知不觉地丧失了自由。因为这种不自由太舒适了,人们很难察觉,也就无从反抗,结果深陷在控制之中却无法自拔。
新型的控制有两个特点:第一,它很隐秘,不需要暴力和强制,你也就不会觉得恐怖。第二,它能够有效应对自己的敌人,能够排斥、化解甚至“招安”反叛者,让总体性的控制生生不息地延续下去。
资本主义让你享受舒适的生活,特别是满足你的消费欲望,用这种方式收买了你,换取了你的服从。而你甚至不知道自己被收买了,就心甘情愿地被它支配和操纵。
日用品本来是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可美国超市给我的体验呢,是我本来不知道我有这种需求,而在看到这些商品之后才产生了需求。也就是说,我对这些商品的需求,其实是商品制造出来的。
虚假的需求不是源自你自然的生活需要,而是被市场营销制造出来的
资本主义生产出五光十色的产品和服务,它们不只是功能产品,而且还自带了一套规定好的态度、习惯、思想和情感。消费者在购买和消费的同时,也就接受了这些习惯和思想,愉快地把自己和生产者、进而和整个社会系统绑定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总体性的消费社会
这个消费社会是一个自我强化的系统。它无限度地刺激人的物质需求和享受欲望,让人无止境地追逐不断更新换代的“虚假需求”。这个系统循环往复地运转,把每个人都卷进去,最终使“商品拜物教”成了人们习以为常的普遍信仰。这就是“非恐怖的极权主义”的奥秘。
这桩交易根本不公平,简直就是欺诈!富裕的生活和舒适的享受本身并没有错,但我们为此付出的代价太高了,几乎是无法承受的代价。这个代价,就是我们作为“人”的身份。接受这桩交易,我们就被“物化”,或者说几乎沦为了动物,不再是完整意义上的人。
在黑格尔那里,异化这个词指的是主体在自身的发展中,分裂出了一个反对自己的对立面,成为一种外在的异己力量。
探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动状况,发现了“劳动异化”的现象。
马克思接着说,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感到劳动是一种与自己对立的苦役,完全是异己的活动,这就是劳动的异化。
马克思说:“工人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它强制一停止,人们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 结果是什么呢?马克思接着说,结果是“人只有在运用自己的动物机能一吃、喝、生殖,至多还有居住、修饰等——的时候,才觉得自己在自由活动,而在运用人的机能时,觉得自己只不过是动物”。
这样一个工作、生产、消费的循环中,人陷入了单一的生活模式一如何赚钱然后如何消费一人的思维模式也变得单一化了。
马尔库塞相信,如果社会的进步仅仅只是越来越富裕,那就算不上是真正的进步,因为人的异化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更深入更广泛地渗透和弥散在生活的所有领域。这是一个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都被商品拜物教所支配的社会,一种平庸而单面的世界。他认为,如果社会的进步只是变得富裕或者只是财产的转变,那就是对“人的解放”这一承诺的背叛,是对马克思人道主义理想的背弃。
首先,革命行动需要主体。在马克思的理论中,最有潜力的革命主体是工人阶级,可如今,革命的主体似乎已经消失了。
马尔库塞的名著《单面人》中,有一段流传很广的文字:“如果工人和他的老板享受同样的电视节目并漫游同样的游乐胜地,如果打字员打扮得同她雇主的女儿一样漂亮,如果黑人也拥有凯迪拉克牌高级轿车,如果他们阅读同样的报纸”,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原本激烈对立的阶级之间出现了同化。 马尔库塞说,“这种相似并不表明阶级的消失,而是表明现存制度下的各种人在多大程度上分享着用以维持这种制度的需要和满足”。说得直白一点,过去,工人阶级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但今天,工人阶级也有“鞋子”穿了,也会变得“投鼠忌器”。
工人阶级曾经因为饱受压迫,爆发出反抗体制的否定性力量,但现在他们更关心如何进入体制之中,获得更多的收益。他们曾经是革命的主体,但现在已经不再具有革命性,成为维护资本主义的保守力量。
民主政治给异端留下了空间。但他认为,所有这些质疑、批评、辩论、竞争、投票,甚至包括社会抗议运动,都只是在体制内部起作用,只能带来量变,无法突破体制本身,导致社会的质变
20世纪60年代的摇滚乐有一个醒目的特征,就是激进的反叛性。他们不仅抵抗传统价值,追求个性解放,而且鲜明地针对政治,积极介入各种政治运动之中,包括民权运动、女权运动和反战抗议,等等。摇滚乐有着广泛的大众影响力和号召力,又如此激进地反抗体制,照理说,应该会形成强大的反体制力量吧? 但我们看到结果是什么呢,结果是资本主义体制把摇滚乐给商业化了。给你舞台,给你排行榜,给你巡演,给你发唱片;摇滚乐手成了大明星,获得巨大财富,进入上流社会,最终被这个体制吸纳。而那些商业化失败的摇滚乐手,则被边缘化,慢慢消亡;有的人陷入颓废和绝望,甚至自杀。 我们看到,资本主义体制的控制力量如此强大,它能够灵活地应对任何寻求反抗和解放的挑战,极其有效地“收编”反抗力量,把异端改造成主流,最终成为体制的一部分。
这种新的控制模式中,违背或超越主流的另类观念、愿望和目标,只有两种命运:要么被排斥消灭掉;要么就是按照主流世界的原则被转化,转化为现存体制能接受的方式继续存活。
在工人阶级被收买之后,变革的主体在哪里呢?马尔库塞把希望寄托于体制的边缘人群,包括青年学生、失业者、流浪汉以及其他被压迫的社会底层。他们不是体制的既得利益者,还没有被收编。他们的抗争虽然缺乏自觉意识,但这些被压迫者的抗争,最有可能撕开体制伪善的一面。
事实上,自由主义倡导一种特定的自由,是个人自由,特别重视保障个人权利,视其为优先甚至首要的价值
第一个维度是从空间上看地域差别的类型,主要是英美自由主义和欧洲大陆自由主义的传统,前者的代表人物是休谟和洛克,后者的代表人物是法国的卢梭和德国的康德。前者有很强的经验主义取向,强调免于强制的消极自由;后者有很强的理性主义取向,强调自我主导的积极自由
这个家族辈分最高的成员是17世纪英国思想家洛克,他强调个人自由和基本权利,主张国家最少干预,在政治上提倡宪政自由原则,被称为古典自由主义。后来到了19世纪,英国的约翰•密尔那一代,出现了所谓现代自由主义,他们非常注重社会公正和平等的价值,转向强调政治民主。
原因,最重要的就是大革命摧毁了等级制度,每个人生而平等,有天赋人权。从此自由就是每个人的自由,权利就是平等的权利。所以到了现代,自由主义如果不顾及平等问题,就会变成少数精英的理论,慢慢失去其主导地位。所以,现代自由主义的一个特点,就是必须认真对待平等问题,兼顾自由和平等这两种价值。
规范性理论,就是致力于论证社会政治应该怎样安排才是好的。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第一条原则叫作“平等的自由”原则,就是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一系列基本的自由,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以及拥有个人财产的自由,等等。
默认的选项就是应当完全平等分配。但他做了重要的补充,我们能够接受某些不平等分配,但必须满足两项限制条件
第一项限制是,相关的职位和工作必须在“公平的机会平等”(fair equality of opportunity)前提下,向所有人开放。
尔斯把这些自己无法掌控的运气或偶然因素,称作“道德上任意武断的因素”。如果这种偶然因素让你在竞争中落败了,难道你就活该受穷受苦吗,难道应当让你自己来承担所有不利的后果吗?无知之幕背后的人们不会答应,因为揭开了无知之幕,自己完全有可能就不幸地属于当今社会的天赋最差、最弱势的群体。
社会经济的不平等分配,还需要满足第二个限制条件。罗尔斯把它叫作“差异原则”,就是这种不平等,能够让处境最糟糕的人改善状况。也就是说,除非不平等的分配能使得最弱势群体的处境得到改善,
他认为,罗尔斯没有完全充分地尊重个体权利,理论不够自洽,只能算“半个自由主义者”
诺齐克看来,罗尔斯在政治权利方面坚持了自由主义原则,让每个人享有基本自由,但在社会经济领域,却没有一以贯之地坚持这个原则,而是把平等分配当作默认选项,认为唯一可以接受的不平等的分配,必须满足两个限制条件(“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和差异原则的限制)。所以,罗尔斯被称为“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者”——在政治和文化上坚持自由主义,但在社会和经济问题上采取了平等主义的立场,这在诺齐克看来是一种不够融贯自洽的理论所以只是半个自由主义者。
无论是政治领域还是社会经济问题上,都要把个体权利放到最高位置。
第一点,他所有论证的起点是个体权利的绝对优先,对个体权利做出任何限制,都要给出很强的正当理由,方可被接受。 第二点,他主张要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领域全方位地坚持自由原则。尤其在社会经济问题上,他对一种不受任何干预的自由市场资本主义做出了道德辩护。
诺齐克讲的正义不是“分配的正义”,而是“持有的正义”。他认为,首先要考虑的不是如何分配,而是我们持有(holding)的东西。核心问题是,在什么条件下,我们持有的东西在道德上才是正当的呢?
出发点:我们最初能正当拥有的是什么呢?当然就是我们自己,诺齐克称之为“自我所有权”(right of self-ownership)。我们作为人,对自身的所有权是不可剥夺的,应当免于一切外部的侵犯和干涉,这理所当然是正义的(因此,所有奴隶制肯定都是不正义的)。自我所有权的正当性是诺齐克理论的前提。
拥有财产的第一步是获得财产,所以第一条正义原则就是“获取正义”。
第二条原则是“转让正义”:
诺齐克提出了第三条原则,就是“矫正正义”。对那些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得来的财产持有,不管经历了多少变化,都必须予以矫正。
诺齐克的持有正义理论,注重持有的历史来路,而不是看结果。这对弱势群体必定不利吧?也不一定,要看弱势是如何造成的。比如,黑人由于种族歧视被侵犯的自由权,他们的不利处境就需要按照矫正正义原则来补偿;再比如,北美的印第安人,他们被剥夺的土地也应当获得补偿。但其它一些不利处境,比如天生残疾、不够聪明,或者个人因为懒惰而贫困,只要不是他人强制造成的,那就无法正当地要求补偿。诺齐克认为,这种贫困肯定是不幸的,但不幸并不等于不正义。
你也许要说,这会不会太冷酷了,难道穷人就不能得到救济吗?诺齐克会认为,只能依靠慈善救助,因为慈善完全出于自愿,满足转让正义的原则,你获得的捐助无论多少都是正当的持有。但你不能要求国家提供福利救济,因为国家本身不拥有财富,国家如果要提供福利,大多通过征税来实现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但征税是强制的而不是自愿的,因此二次分配的“转移支付”无法满足“转让正义”原则。在诺齐克看来,这实际上是迫使其他公民做出不自愿的转让,等于盗窃或者强制劳动,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
诺齐克心目中理想的国家形态,是一种“最小国家”(minimal state)。样的国家行使的功能非常有限(因此是“最小的”):只要保障个体公民的基本自由和安全,以及确保合法契约的执行,就不应当再有其它功能。对于个人之间自由自愿的交易活动,政府也无权干预。“最小国家”根本不会担心社会经济的分配模式是什么,而只要保障人们持有的程序正义,也就是满足持有正义的三个原则。
现代社会的一个发展趋势,就是平等的压力不断上升。
首先是对公民法律地位的平等要求
社会经济领域的平等。
德沃金的理论很复杂,但可以从一个非常朴素的问题开始,那就是,我们研究了这么多平等,但我们追求平等到底为了什么呢?他的答案也很朴素,就是为了对每个人好嘛!更确切地说,是要一视同仁地对每个人好。怎么才能对每个人好呢?德沃金提出了两个原则:平等的尊重、平等的关怀。
平等地尊重每个人自己选择的生活目标和方式
因为实现各种不同的生活理想,都需要一定的资源,那么公平的做法就应该是,为实现这些生活理想提供平等的资源
所以德沃金认为,平等关怀的原则不是简单地给所有人“平等的待遇”(equal treatment),而是要把每个人“当作平等的人来对待"(treating is equals)。这就要考虑处境不同造成的不同需求。
德沃金指出了其中的区别,对于资源的需求,有些是出于自己的选择偏好,比如对鱼子酱的需求;而有些是环境所迫,比如对口罩的紧迫需求,这两种需求不能混为一谈。
首先要识别哪些需求是自己不能选择的处境造成的,哪些是个人自愿选择的偏好造成的。对于前一种情况,应当弥补处境造成的差别,而对于后一种情况,应当接受选择造成的差异,让个人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德沃金为什么会考虑“个人无法选择”的环境因素?他持有的观点和罗尔斯有相似之处。他们都认为,所有自己无法选择的偶然因素不应当影响一个人的命运。因为这些先天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都是偶然任意,说白了就是运气,无论是好运气还是坏运气,对你生活造成的后果,从道德角度看,都是你不应得的。那么,什么是道德上应得的后果呢?就是由你自己的选择和努力造成的命运。
当代人要承担前辈的历史罪责吗有一个你可能听到过的话题:一个国家是不是应该为历史上的罪责道歉
说当代人不应当为前辈犯的错道歉,理由是什么呢?其实就是宣称,“人不应该为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负责
道德个人主义
道德个人主义的主张是什么呢?就是相信每个人作为道德主体,都是自由而独立的个体。每个人自主选择自己的目标,为自己选择的结果负责,也仅仅需要承担这种责任,不受任何超出个人选择的道德纽带约束。也就是说,个人道德责任的来源只是自己的自由选择,这和自己所属的群体、习俗、传统和历史等都没有关系。
自由主义的基础是个人主义,是将单独的个体作为所有理论出发的原点:先有个人,个人之间签订契约,形成公共道德以及社会与政治的制度等,一切都从个体延伸展开。
个人并不是先于社会存在的一个“原子”。作为个体的“自我”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社会关系中被造就的,是被生活的共同体塑造而形成的。共同体的英文是“community”,这个词也常常被翻译为“社群”,可以指家庭、社区,或者学校和工作团体,也可以指民族、国家这种大的社群
社群主义强调,“个人是社会构成的”,先有社群,社群造就了个体,而不是先有孤立的个人,然后再由个人组成社群。这对自由主义所依据的个人观念提出了挑战。
只有像这样讲通了自己的故事,你才能真正解释自己生活中的选择有什么“意义”。而当你面临多种不同的选项时,做出一个“有意义的选择”意味着什么呢?就是这个选择能够让你更好地、更连贯地讲明白自己的故事。但重要的是,你的故事是在社群关系中形成和展开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明白彼此的故事。所以,意义无法仅仅从个人的自由意志中产生。这就是社群主义的个人观。
自由主义往往倾向于“工具性的社群观”,就是认为社群只有工具性的意义。比如,在诺齐克的理论中,国家唯一的功能就是保障个人权利,是个人追求自身福祉的工具。如果只是工具,那个人对国家就谈不上什么情感与忠诚。这就好像你不会说,我爱一把剪刀,我要忠于这把剪刀。
这就是“作为社群成员的义务”,它的道德约束性源于社群主义的道德认知:你生而带有一种历史,你的生活故事是更为宏大的社会故事的一部分,也蕴含于无数他人的故事之中,包括历史上你的前辈的故事。隔断了这种联系,就割裂了你的存在。
那个困扰我很久的大问题,就是个人主义怎么可能会出现。不知道你想过没有,个人主义这个观念其实非常奇怪。它假设,先有单独的个体,个体组成了社会,社会又造就了国家。但这种想法明显违背历史事实,也不符合我们的经验感知。在整个人类文明史上,从来就不存在单独生活的个体。每个人一出生,就生活在家庭、邻里、社区以及更大的共同体之中。
人;第二,自由主义的实践是有害的,造成了自我中心,相互分裂的冷漠社会。但是问题来了:一种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的人,怎么可能造成有害的现实?
归纳一下这两点批判:第一,自由主义的理论是虚假的,现实中根本不存在这种无所牵绊的原子化个
他认为,自由主义的理论真实反映了现实,所谓“孤立的自我”确实存在。他们并不是脱离社会的存在,而恰恰是被现在这个社会所塑造的结果。
现代社会的转变,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高度的“流动性”,总是在不停地移动和变化。
那么,在高度流动的现代社会中,社群还存在吗?人们还有社群关系吗?当然存在,但主要的类型改变了,沃尔泽把它叫作“自愿型的社群”。它和传统社群的最大差别在于它是一种“自愿的联合”,你可以把“自愿”理解为可以决裂或退出的权利。
这很难做到,原因很简单——除非我们在根本上改变现代社会的基本结构,否则我们无法限制那些自由的流动:移居自由、社会阶层流动的自由、婚姻自由以及政治认同的自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沃尔泽说“社群主义不可能战胜自由主义”。但与此同时,自由流动社会造成的忧伤、失落和孤独,以及政治冷漠等后果也会如影随形。所以,社群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判不会消失,它注定会周期性地出现。
你想过没有,现实中的盲人会犯那种“以偏概全”的错误吗?根本不会。盲人很清楚自己在视力上的缺陷,根本不会那么自大,只摸到一条象腿就说这是整头大象。他们了解自己的局限,也就很少会犯这种“以偏概全”的错误。实际上,恰恰是那些自以为能看清一切的明眼人才最容易犯这种错误。好在现实生活中,大家一般不会那么骄傲,多少都会承认自己的认识存在着“盲区”。但只有在一个问题上,几乎每个人都非常自信,认为对于这个问题,只有自己才独具慧眼,看得比别人都更清楚。这个问题是什么呢?就是每个人对自己的认识。绝大多数人都相信:还有谁比我更了解自己、更懂得自己呢?当然是我本人。
这就是现代性的难题:个人自由带来的病症是真实的,但威权式的精英主义的解药可能是毒药。
为什么我们不能放弃个人自主性?因为没有自主性,我们的生活就像是一个赝品,失去了“本真性”(authenticity)。
他指出,自由主义的观点存在一个盲区,就是把本真性强调的“忠实于自己”等同于“唯我论”的主张。只要依据自己的内心,就足以创造出生活的价值和意义。于是,外部世界要么是多余的,要么是“自我实现”的障碍或敌人。但这恰恰是唯我论的盲区。
我们无法单单依靠自己来构成自我,形成有意义的独特性标准
自我的理想是在对话关系和反思中塑造的。
追求自主性,追求独特的自我,并不需要接受“唯我论”,而且恰恰应当拒绝“唯我论”。
泰勒解释说,一件事情是否重要、是否有意义,需要依据一个背景框架来衡量。这个背景框架,定义了在人类活动最基本的方面,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有意义的,并塑造了我们的“道德与精神的直觉”。
现代社会有一种很流行的看法,认为事物的价值是主观的,是“自我”赋予的。我珍视或看重某种事物,不是因为它本身内在固有的价值或意义,而恰恰是因为我看重它、珍视它,它才变得有价值。但是,这种价值主观论可以成立吗?你可以问问自己:“你为什么会珍视或看重它?”你当然可以回答说,“我认为”“我相信”“我感觉”或者“我决定”。
但如果你仔细一想就会发现,其实你能够解释为什么,你喜欢是有理由的:也许是因为这盏灯曾陪伴你度过无数孤独的夜晚,也许它是家人送给你的礼物,也许它是你用第一笔工资买给自己的奖励……于是你会发现,那些看似“自我赋予”的价值和意义,实际上仍然是有渊源和来路的,是由许多经历和故事造就的,也是在社会生活的关系中形成的。
我们先简单回忆一下前面讲过的韦伯对现代性的诊断:世界祛魅了,现代社会越来越理性化了,但理性本身却分裂了,分成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
韦伯难题之所以困难,就是因为公共生活的规范性原则失去了共同依据:你不再可能诉诸高于人类的神秘存在,因为世界已经祛魅;你也无法依靠人本身,因为每个人各有主观的判断标准。
公共生活的规范性原则为什么难以确立?就是因为许多时候人与人的想法无法达成一致,甚至不可调和。但哈贝马斯没止步于此,他继续追问:那为什么不可调和呢?因为人是主体,每个人都“主体性”,如果只讲人的主体性,就难免会变得主观。但是,在现实生活真是如此吗?我们都是靠自己的主体性面对世界的吗?
在这里,哈贝马斯区分了几种不同的言谈行动。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策略行动”,你的言谈只是要达到特定的功利性目标。
但还有另一种不同类型的行动,是为了真正理解彼此而展开的对话交谈,哈贝马斯称之为“交往行动”(communicative action),也可翻译成“商谈行动”或“沟通行动”。
如果说哈贝马斯为“韦伯难题”找到了解药,那“交往理性”就是这个药的名字。那么,这副解药能有什么疗效呢?哈贝马斯发现,“交往理性”,也就是好好说话这件事,其实是我们生活中规范性共识的源头。
你常常会发现: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和别人达成共识,并不是某个人的“道理”振振有词,说得我们都哑口无言,而是因为在好好说话的氛围下,出于彼此的信任和平等尊重,大家一起把道理讲通了。
理性”的运用条件,就是去发现人与人之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谈得好,才可能达成彼此心悦诚服的共识。这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言谈的有效性”,需要四个条件:可理解、真实、正当和真诚。你可以用这四项“有效陈述”的标准来检查一下自己平时的谈话。其次是交谈需要的“理想言谈情景”,这个情景也有四个条件,总的来说就是保证所有参与者,能够平等地、自由地展开理性的讨论。
哪有这么理想的言谈条件?这完全是空想的乌托邦吧?这些问题在课堂也有同学问过我,我是怎么回应的呢?我先让同学们用笔在纸上画圆圈,不许用工具,就是徒手画。然后,让他们评比谁的圆画得最好。大家发现,他们可以很容易地判断出谁画得“最圆”。所谓“公道自在人心”,圆也自在人心。
是的,随着冷战的结束,曾经分裂的世界开始融合,开始了新一轮的全球化,这正是后冷战时代最显著的特征。
但在另一面,越是紧密的关系未必就越是友好融洽。日常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彼此保持一定的距离比较容易做朋友,至少能相安无事。
福山在冷战的末期提出了“历史终结论”。他的观点用最简单的方式来概括就是,西方的自由民主政治是最好的制度选项,历史发展到这一步就抵达了终点,在这之后不管发生什么,意识形态的竞争已经结束。
“文明冲突论”的要点是什么?最简单的概括就是,世界上有七种主要的文明类型,西方文明只是其中的一种,还有中华文明、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等。亨廷顿认为,在意识形态的冲突结束之后,“
福山认为,政治上的自由民主制和经济上的市场资本主义是现代的政治经济制度,并不专属于任何特定的文化。它们只是因为起源于西方,就被误以为是西方特有的制度。但实际上,这种制度选择,虽然会受到文化因素的影响,但文化并不是决定性的。福山相信,这种制度在本质上是现代化的结果,而现代化是全人类发展的普遍逻辑。
亨廷顿不同意,他认为福山低估了制度对于文化和宗教传统的依赖。在他看来,自由民主政治和市场资本主义都高度依赖于西方文明,尤其是民主政治,它是基督教文化的特定产物。所以,非西方文明很难接受西方文明的制度,日本只是一个例外。
的那种意识形态的冲突结束了。他们的分歧在于,福山认为世界各国的制度会趋同,变得大同小异。而亨廷顿主张冲突不会结束,只是改换了类型,转变为文明之间的冲突。
“历史终结论”主张,历史发展有自己的方向,我们最后会走到历史的终点。但是,福山说的这个终点是自由主义民主。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方面:福山设想的历史目的地与马克思的构想不同。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是人类未来要抵达的理想社会。而福山说,没有那么远,“历史的火车”提前到站了,自由民主制就是最终目标,人类(在意识形态的意义上)已经到达这个终点,也就不用继续前行,走向马克思的共产主义。
关于“什么是历史发展的动力”。马克思说,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动力。而福山认为,根本的动力是“为承认而斗争”。
在福山看来,人生在世有一种根本需求,就是“获得承认”,要求别人承认自己作为人的尊严和价值。人类对于承认的需要绝不亚于对经济的需求,要不然怎么会说“不为五斗米折腰”呢?因为如果你“折腰了”,你就失去了尊严,没有获得承认。但赐予你“五斗米”的那个人却因此获得了你的承认。所以,人们获得承认的过程总是蕴含着斗争。
什么叫普遍化?就是说一个国家,不论文化有什么特殊传统,只要搞现代化,最后都趋近普遍的共同模式。现代化的国家虽然各有特色,但在制度上大同小异。
简单地说,只要人类追求现代化,就会发展科学技术;发展科学技术,就会采用市场经济;而发展了市场经济,就会导致自由民主制。稍微展开讲解,它有以下三个步骤。
为什么经济发展了,人们会想要参与政治呢
人的生活好了会要求什么呢,“饱暖思淫欲”吗?福山说,不对,应该是“饱暖思承认”。人们有“获得承认”的需求,希望自己作为人的尊严和价值能得到认可。福山考察了各种类型的政体,认为自由民主政体才能最大限度地让每个人平等而自主地参与重要公共问题的决策,从而感受到生活的自主权,也就获得了尊严和价值感。因此这种政体最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获得承认”的需要,这就解释了经济发展会引向自由民主政治的逻辑。
历史终结论”究竟是一个哲学理论,还是一个政治科学理论?如果是一个哲学主张,只要逻辑自洽,你就可以坚持自己的一家之言。但如果这是一个社会科学理论,那就要接受事实证据的检测,而且必须是“可证伪的”。
但是,他至今仍然没有放弃他的一个核心观点:自由主义民主体制之外的现代化模式,迟早会面临民主化的压力,会遭遇巨大的挑战而难以长期维系。在这个意义上,他表示“就长远来说”,自由民主政体具有难以抗拒的优势,仍然会在曲折发展中越来越盛行。但是,福山反复指称的“长远”到底有多远?经济学家凯恩斯有句名言:“就长远来说,我们都会死的。”我也质疑:如果福山设想的历史终点,在现实世界中并没有显示出离我们越来越近的趋势,那他究竟如何回应呢?如果只是说,这没关系,因为“长远以后”这种趋势会出现的。但这种回答的有效性依赖于未来的证据,似乎总是可以通过延迟判断来回避反例,那就不足以满足“可证伪性”的要求。
“文明冲突论”,最简单的概括就是,一张地图和一个警告。亨廷顿先画了一张新的世界地图,叫作世界“文明圈”地图,然后发出了一个警告,告诫西方注意防守,避免扩张,不要去推广那些普遍性的价值。
亨廷顿将世界划分为七个主要“文明圈”:西方文明、拉丁美洲文明、东正教文明、印度文明、中华文明、日本文明和伊斯兰文明。还有非洲,它有可能成为第八个文明。每个文明圈像是个同心圆,其中可能会有一个核心国家
首先,亨廷顿怀疑“西方文明优越论”。
次,亨廷顿认为文明很难改变
亨廷顿坚持主张,一个文明的核心价值几乎是不可改变的。比如,西方的自由、平等、个人主义、民主等价值,都是基督教文明的产物,并不是普遍性的价值。
再次,他认为当今世界西方文明在相对的衰落,美国不再可能成为全球的霸主
他认为,要重建世界秩序,最好的办法是让每个文明圈内部的核心国家来主导“圈内秩序”。然后在文明圈之间,展开平等对话协商、彼此妥协让步,以此控制冲突,防止冲突激化走向战争。也就是说,冲突不可避免,但不能让势态升级。
这里可以给你讲个故事,它发生在英国殖民时期的印度。当时印度的一些地区有“殉夫陪葬”的传统风俗,叫“萨蒂”(Sati):丈夫去世了,寡妇要作为陪葬,在亡夫火葬的柴堆上一起被焚烧。19世纪中叶,英国殖民者想要废除“萨蒂”这个风俗,却遭到当地部落首领的反对,他们理由是:“这是我们的传统习俗,不可改变。”当时,担任英国驻印度总司令官的是纳皮尔爵士,他回答说:那好吧,烧死寡妇是你们的风俗。但我们英国人也有一个风俗:如果有男人把一个女人活活烧死,我们就会把他挂到绞刑架上绞死。你们就先遵循你们的风俗吧,然后再来让我按照我们的风俗行事。显然,纳皮尔爵士的回答在表面上主张“文化多元主义”,实际上他是借助殖民者的权力强制,让英国的“风俗”凌驾于印度的“风俗”之上。但我们还可以多想一想,问一向:“殉夫陪葬”所体现的价值是正确的吗?因为这是“当地传统”,就不可以评判它的是非对错吗?当部落首领声称“这是我们的风俗”时,这里的“我们”究竟是谁?那些被送去陪葬的寡妇是不是也能算在“我们”之内?她们是不是在地方强权的胁迫下不容分说地“被代表了”呢?
福山相信“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而亨廷顿认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福山和亨廷顿的思想。但这两位思想家当时都没有料到全球化造成的一个后果:当今重要的冲突之一,不是发生在国家之间,而是来自国家内部。
新一轮的全球化带来了两个消息:好消息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贫富差距缩小了;但坏消息是大部分国家内部阶层不平等加剧了。
在地球上还没有一个世界政府,但并非完全没有秩序。西方主流意见曾相信,存在一个叫作“自由国际秩序”的机制
区域秩序。它实际上是二战结束后,在美国主导下建立的主导北美和西欧国家的秩序,可以叫作“大西洋秩序”。
许多西方思想家过高估计了这个自由秩序的普遍有效性,认为这是全球适用的国际秩序,却忽视了这种秩序的建立和维持实际上依赖于许多特定的历史文化条件。
那么,自然有人会做出另一种选择:既然这是“愚蠢的进军”,西方就应当停止进军,甚至终止全球化,不再去关心什么国际局势,一切问题以“本国优先”为目标。
但这样做就行得通吗?全球化已经造就了一个高度相互依赖的世界,任何国家都需要和其它国家打交道;既然要打交道,就需要有规则和秩序。没有基本的国际秩序,就会步履维艰、险象环生。有时候,一个不够好的秩序可能胜过完全没秩序。
可是,我们真的能相互分离吗?我们能够承受离开地球城的代价吗?就像你“逃离”了大城市,就能回到梦中的故乡吗?并没有这么简单。不少厌恶城市的人们在踏上返乡之路后很快会发现,记忆中的乡村已面目全非,他们已经深深地被织入了城市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