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采用两京制,南京同样设有六部,但徒有虚名而无实权。在丝绢案初稿里,相关人等要去户部上告,我下意识地认为是去北京户部。后来在他人提醒后才知道,南京户部要负责江南税收,颇有实权
载,明代的整个疆土管理分别隶属于两大系统,即六部、布政使司、府、县这一行政系统,与五军都督府、都指挥使司、卫、千户所这一军事系统。
明代人户分军、民、医、匠、阴阳等多种类型,除优免差役者外,其他人必须承担不同的差役,不允许变籍,所担差役亦世袭。其中,军户便是世袭供应军差义务的特定人户,负担沉重,社会地位也相对低下,故明人一般以脱离军户为幸。
日常生活中,石与合因其过大或过小而较少被使用,人们常用的是升和斗,故有升斗小民、日进斗金、不为五斗米折腰等说法。
折率:明初所定的赋税,本是建立在实物财政的原则之上,政府根据需要的物品来确定征收的物品种类,百姓根据各地土产的特点缴纳不同的物品。但是,各地的出产与政府的需要总有不一致的时候,就需要用其他的物品来代替。或者,在政府实物储备充足的情况下,改征当时具有一般等价物职能的物品作为财政储备,这时就需要有一定的换算比例,即折率。
帅嘉谟很快得出了结论:在国初,整个徽州府六县共亏欠夏粮20,480石,以“夏税生丝”为名义补之,折8780匹生绢。按说这笔钱是由六县共同承担的,不知为何,却变成了歙县单独缴纳。更可怕的是:徽州并不养蚕,歙县的老百姓必须先把粮食卖成银子,拿银子去买生丝,再缴给官府。周转两次,负担更重。如果从至正二十五年“乙巳改科”开始算起,到隆庆三年,这笔冤枉税足足交了两百多年!
其中特别指出了歙县亏欠原额夏麦9000余石。
应天巡抚和应天巡按,这两个官职的管辖范围可不只有应天府一个地方,而是涵盖了除凤阳、庐州、淮安、扬州四府之外的整个南直隶地区,其中徽州府也受其辖制。
在具体的分工上,应天巡抚协调各府州县,以赋役为主,也兼管司法、治安;巡按以监察为主,但也插手民政、司法、军事。勉强用现在做对比的话,一个是省长兼军区司令,一个是省高级法院院长兼纪委,找他们两位,算是拜对了衙门。
第一次接呈文的是应天巡抚陈克宅、巡按宋茂熙,两位很快给了批复,要求徽州府彻查。可是他们很快便升迁转走,没人再去追问。接任的巡抚欧阳铎、巡按游居敬,接到了同样的呈文,也给了批复,要求徽州府召集六县合议。结果负责此事的官、吏,都是其他五县出身,敷衍塞责,推诿拖延。
这个手段的绝妙在于这些数字都是真实的,全经得起查证,只是在统计方式上稍做手脚,立刻显出卓然效果——歙县本身的负担确实沉重不假,但被帅嘉谟这么一比较,变得简直惨绝人寰,读之触目惊心。
隆庆年间,江南正在推行一条鞭法。而一条鞭法的口号恰好是:“均平赋役,苏解民困。”所以帅嘉谟两次“均平”,把这次税赋争议拔高到响应国家政策的高度。
他叫海瑞,号刚峰。
不得不说,帅嘉谟的这一篇呈文,当真是诉状杰作。开头借了朝廷大势的东风,立意高远,中间数字翔实,论据确凿,层层推论极有说服力。篇尾不忘煽情,描绘歙县人民生活有多艰辛,诉于情感层面。文字、逻辑上玩的小花招层出不穷,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徽州府出身官员中身居高位者众多,进入《明史》名臣列传者就有四十多位,在安徽省内,仅次于太祖朱元璋的老家、明初因军功任职者众多的凤阳府。特别的是,徽州府出身的官员多是宣德以后以科第进入仕途、官运亨通的。嘉靖、万历时期在朝为官者,绩溪有官至工部尚书的胡松,以计谋擒获倭寇首领、后官至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的胡宗宪;休宁有官至福建兵备签事的汪泗论;婺源有官至兵部左侍郎、赠兵部尚书的汪元锡,官至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的余懋学,官至兵部侍郎、别号“潘青天”的潘珍;歙县有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汪尚宁,官至兵部侍郎的汪道昆,官至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的许国,等等。
而从徽州知府的立场来看呢?无论“人丁丝绢”在六县怎么分配,对府里来说都没区别,只要每年凑够8780匹生绢给南京就好。所以这笔丝绢税如果不改,局势平静如初,最多歙县抱怨两句——反正你们交了两百多年了,早习惯啦;若是支持帅嘉谟的主张,把赋税均摊到六县,徽州府得不到半分好处,反而引起其他五县骚动,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
他哭诉完之后,别有深意地加了一句:“照旧定纳,庶免小民激变之忧,官民两便。”意思是:您最好按照原来的做法征税,免得激起民变,这样官府和民众都方便。杨教谕前面那些话,都是废话,真正的文眼,恰好就在这里。这句话虽然谦卑,却隐隐带着威胁。反着读,意思就成了:如果您不照原样征税,恐怕会引起民变,到那个时候,可就官民两不便了。
杨教谕这一手玩得很有分寸。如果五县一起威胁闹事,迹同谋反,切不可为。现在四县不吭声,推出最小的绩溪在前头说话,绩溪人口太少,怎么闹,也绝对上升不到谋反的地步。这样一来,既委婉而隐晦地把威胁传达到,又给知府留出了足够的面子,方便日后转圜。
府、县这两级的政府里面,具体政务的执行机构叫作“三班六房”,三班指皂班、壮班、快班,合称为衙役;六房分为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与中央六部相对应。知府和知县是流官,干几年就会调走,但三班六房的职位往往为本地胥吏所把持。这些人都是本地土著,熟知基层,他们又掌握着专业技能,职务世代相传,自成一个体系。没他们配合,贵为知府也没法施展拳脚。
被收买的小吏,可以使用高超却卑鄙的手段,使得家有良田千亩的富家在官方记录中表现为无田,富家便可轻松逃避赋税;而根本没有田地的穷家却被登记为田产丰富,需要承担沉重的赋税。
帅嘉谟到底是数学学霸,在探究人心方面不及文科学霸杨教谕。他不明白徽州知府的冷漠是考虑到稳定和仕途,跟技术性问题无关。帅嘉谟把一个战略性错误当成了战术性错误,一味钻牛角尖去查考细节,等于媚眼抛给了瞎子看。
当时大明中枢分成南北二京,北京的六部、都察院、通政司、五军都督府、翰林院等政府机构,在南京都有一套一模一样的备份。南京这套备份政府,虽然权力远不及北京的大,但在南直隶这片地方还是很有发言权的。
歙县
想法音设
万历三年三月初九,徽州知府崔孔昕突然向歙县发下一道逮捕令,要求缉拿帅嘉谟。逮捕令是这么写的:“今照帅嘉谟,既能具词呈告抚按,必为有力之家,有谋之辈,何为捏作在外,屡提不到。中间必有主使之者,拟合行提。为此,仰县官吏速究帅嘉谟有无妻子兄弟,是否在外,此辈奸恶,渐不可长,设法缉拿解府,从重问拟,庶足以警余奸,毋得迟违。”这个缉拿帅嘉谟的罪名,实在有点莫名其妙:你帅嘉谟有本事去两院告状,怎么没本事留下来配合调查?一直躲在外头,一定非奸即恶!太不讲道理。帅嘉谟外出避祸,可不是自己情愿的。何况户部隆庆五年下的文,时隔四年,徽州府这才想起来指责别人不配合调查,这反射神经未免也太迟钝了。这一看就是欲加之罪,仓促拟成。从逮捕令的字里行间,我们能感受到徽州府浓浓的焦虑,有点气急败坏,似乎有什么大事要发生,迫使他们不得不加快行动。这份急就的逮捕令,很快下发到了歙县。知县姚学闵倒是没耽误,立刻安排人手联合执法——因为帅嘉谟是军户,隶属新安卫,所以这事必须跟卫所协调。
徽州府的缉拿令发于三月初九,到了三月二十四日,歙县才搞清楚帅嘉谟的下落。即使他们立刻派人赶往江夏通风报信,送到也得四月初了。而到了四月初十,帅嘉谟的呈文竟然已经送到了徽州知府的案头。
除非,这封呈文,帅嘉谟早就准备好了。除非,徽州府的动向,歙县早就已经向他通报了。这才符合实际情况,帅嘉谟为歙县万民请命,歙县怎么可能会无动于衷?明面上歙县乡绅们不便公开支持,但私下肯定会给予支持。
详查文书发出三天之后,歙县竟然就发了一篇申文给徽州府,洋洋洒洒好长一篇。
事实上,这些乡绅乡宦才是歙县真正的统治者。他们下对基层平民控制力度相当大,上有官场的人情网络,又坐拥数量巨大的田亩与各项产业。如果不获得他们的支持,歙县知县什么也做不了。中国有“皇权不下县”的说法,政府机构必须靠这些“乡贤”的配合,才能真正对底层实行有效统治。
这篇申文,出自知县姚学闵之手,代表了整个歙县官方的态度。申文的开头气势十足:“歙县为蔑制蔑悖典,射害殃民,恳恩遵照《大明会典》,均平绢赋,以苏偏困事。”
皇权不下县:根据费孝通先生的论述,在帝制中国,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但他并不能凭借一己之力管理整个国家,官僚体制即为皇权的执行者或工具。而实际上,中央派遣的官员到知县为止,县以下没有任何行政单位。所以,在县衙门到百姓家门口这个范围,是地方乡贤、宗族在发挥重要作用,中央的权力进入不了与人民日常有关的地方公益范围,故有“皇权不下县”之说。
明廷原本定都金陵,明成祖朱棣夺位后迁都北京,但依旧保留了金陵陪都的地位,改称南京,并设置了南京六部。
按察使,执掌一省司法监察之权,纠察官员风纪,澄清吏治,铲除奸暴,断案平冤;并对布政使、都指挥使有监察之责,将情况上告吏部、都察院,以备考核。贵州按察使,相当于现在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政法委书记的总和。
各布政司内参政一职,从三品,人员不定,因事而设,分管粮储、屯田、军务、驿传等事,分担布政使的职能。明代的江西布政司设有督粮道一人,负责征收、押运漕粮;督册道人员不定,负责督造鱼鳞图册、黄册等,以作为当地征收赋税、摊派徭役的根据;分守道人员不定,负责向各府、直隶州传达催办布政司的公事。曹楼所任之江西右参政,即为上述三道之一。
此时他还没进士出身,要到后年才考中。再后来,他以御史身份首先向冯保开炮,也是万历朝中一个名人。
明代都察院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正七品,主要负责纠察内外百官之风纪。若在京,则稽查两京衙门审理刑狱案件有无拖延、枉曲,并巡视京营、仓场、内库、皇城等;若外派,则为巡按,代天子巡狩,是皇帝的代表和化身,位卑却权重,负责纠察地方官吏、举荐人才、断理冤案、督察税粮与户口、督修水利等公共设施、检查学校教育等。山东道御史,相当于现在中纪委派往山东的巡组组长。
要说徽州,真是人杰地灵的学问之乡,底蕴深厚。区区一个歙县,随随便便就拽出六七位还在世的进士高官助阵,个个身份显赫,地位不凡,简直就是全明星队,别人眼睛都要被闪瞎了。
宪牌:在明代,官府发出的公文告示,称为信牌,而兵备道、巡按御史、巡抚等均属监察官员,他们发出的信牌,称为宪牌。
所谓兵备道,是大明中后期在地方上负责整饬兵务的机构,独立于地方官府而存在。它虽有军方色彩,但兵备道长官却经常挂着一个按察使副使的头衔,所以兵备道也算是半个司法线上的机构,有受理诉讼的职能,而且手里有武装力量,必要时可弹压地方。
徽州附近的兵备道,全称叫作“应、安、徽、宁、池、太六处兵备道”,简称徽宁兵备道,由兵备副使冯叔吉兼领。由他出手发出宪牌,是暗示徽州府,这次别再用“恐生民乱”当理由了。真闹起来,兵备副使手下可不只有文吏。
除此之外,他也效仿歙县,拉来了本县的一批乡宦助威。虽然阵势不如歙县,却也有四位进士出身的高官压阵——徽州真的太厉害了,只是辖下两县打架,就能拽出这么多名人。
陈履给出了自己的调查结果:他发现,在乙巳改科中,行中书省除了查获歙县亏欠夏麦9700石之外,还在其下辖的登瀛、明德两乡,重新清查出一部分抛荒的桑园田地,以及抄没程辉祥、叶忠两个大地主的田地。这些土地,都重新丈量造册,然后重新计算征税。亏欠夏麦、抛荒桑园田地、抄没田地,这三项加在一起,歙县新增的赋税一共是生丝10974.3斤。每24两生丝,折绢一匹,所以总数是8779匹整,没有任何问题。(原始资料即如此。)
歙县明明不产丝,为什么要以生丝为赋税折色呢?
五县经过反击,和歙县堪堪战了一个平手。可是神仙们打架的动静太大,结果当地民众全都被惊动了。田赋一事,对百姓来说最敏感不过。他们一打听,立刻坐不住了。赢了还好,万一知县输了怎么办?咱们不就平白要加税了吗?
可怜程任卿前一刻是革命元勋,后一刻就被打成了出卖婺源的反动分子。他大声抗辩,可是根本没人听,直接被按在地上痛打了一顿,几乎打得吐了血。程文烈兴奋地站在高凳之上,指着程任卿说给我狠狠打!这伙人打到兴头上,还拿出刀来,把他从县衙胁迫到紫阳书院,继续施暴。特别要指出,这一段详尽描写不是笔者凭空想象,真的是史料里明文记载的。
何似登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去挪用公款,结果一查箱底,还剩六两白银
就这样,地方杂税和临时税不断增加,附加成本随之提高,效率直线下降,整个体制逐渐变得臃肿无比,同时造就了大片舞弊空间。大部分税额,就在这些烦琐、细碎的流转环节中,被各级操盘手们吸走。老百姓交的钱越来越多,朝廷收入却不见增加,大部分都在中间环节里被消耗了。长此以往,地方民怨沸腾,政府束手无策,最后的结果,就是调控失灵,天下大乱。张居正搞的一条鞭法,治标不治本,它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大明产生“杂税”的机制,只能略微扩大税基,把问题的爆发拖延一段时间罢了。大明灭亡的原因,徽州府的这笔小小税赋,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这是一个欲加之罪的政治性判决,翻译过来就五个字:“谁让你多事?”从官府视角来看,这起纷争根本是无中生有,完全是帅嘉谟一个人挑起来的,当初你如果乖乖闭嘴做你的数学作业,哪儿还会有后面这么多事?所以官府毫不犹豫地牺牲掉帅嘉谟,来换取五县的稳定。至于这个罪名是否合理,并不在考虑之列。法律问题,咱们政治解决。
《丝绢全书》里的很多歙县文献,把程任卿描述成了一个贪图小利、沽名钓誉的丑角。不知道程任卿编撰到这一部分时,是不是会摇头苦笑。但他严守立场,未做涂抹,而是原封不动地抄录进去,堪称史学家的典范。
婺源的风水,一向被本地人引以为傲。境内号称“群山入斗、风云绵密”,无论格局还是形势均是上佳,因此才能孕育出朱子这样的圣人。整个婺源风水的核心,恰好坐落在一条龙脉之上。
船槽岭有这么得天独厚的生产条件,不搞石灰产业,简直是天予不取,反受其咎啊。可是在风水理论里,龙脉以山石为骨,以土为肉,以水为脉,以草木为皮毛。如今这些灰户在船槽岭天天凿石挖土,伐木焚林,等于是在龙身上一块块地剜肉下来。
这三十四人,个个身份优崇,人脉深厚,可以说是婺源县实际上的统治者。在他们之后,还开列有八位举人、八个贡生,以及三个廪增附生。
明代的儒学官校有人数定额,朱元璋规定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称为廪生,由国家每月发米养活。后来随着科举制度逐渐成熟,读书人越来越多,但祖制又不能变,怎么办?官府只好再增加一部分名额,这部分人叫“增生”,不享受廪米待遇。后来“增生”名额也不够了,再添加一部分,叫作附生,即附学生员。慢慢地,廪、增、附变成了三个学生等级,刚入学的统统是附生,如果考试成绩好,可以升格为增生,再升廪生。
换句话说,廪增附生就是婺源县学里的学生仔。这些学生何德何能,能跟前面那些高官学霸同列?原来这三个人叫俞起震、程元震和程世法。很明显,程世法是“龙脉被毁之说”的首倡者,那两位同学曾跟他一起结伴勘查。所以他们三人虽然身份低微,但仍可以附骥凤尾,篇末署名。
农民靠种田几乎活不了,那只能自谋生路。而婺源县的几项主要营生——茶叶、木材、徽墨、白土等,都被婺源大族垄断,普通百姓别无选择,不去烧灰怎么活?
在婺源县看来,你们有钱人既然想保龙脉,付出点代价也是应该的。
谭昌言的这一篇公告文,可以说是明代知县施政思路的一个实例,体现出了高超的平衡手腕。士绅们虽然出了钱,但保住了龙脉;灰户们虽然没了营生,但得了实利;官方居中协调,分文不出,即把一大片山地收归国有,可谓皆大欢喜。
说白了,这种模式就是官府把税收任务承包给个人,约定一个上缴额度,超过额度的即是包税人的利润。 对粗放型政府来说,这么做特别省事,但副作用也特别大,因为包税人不是政府,他为了获取利润会拼命压榨地方,不崩溃不罢休。在那个例子里,张三为了获取最大利益,一定会拼命压榨王五和付六,压榨越狠,他得钱越多。 包税在宋代叫买扑,只在某些市集试行过。而元代连田税都敢包税,终至天下动荡。等到明代户籍制度建立起来之后,包税基本上销声匿迹。直到万历矿税大起,它才又露出端倪。太监们人手有限,而要收税的地方又太多,像船槽岭这种偏远地带,索性承包出去就好了。
这都不乱 维持了几千年的封建帝制还是有意思
人性本贪,就算已得到了利益,只要有机会攫取更多的利益,一样会铤而走险。 墨西哥曾经劝说农民放弃种植罂粟,改种热带水果,但失败了。因为跟毒品的利润相比,任何经济作物的收益皆不值一提。农民趋利避亏,天性使然,这是法律也无法禁止的事。 明代婺源的情况比墨西哥还极端。当地山林覆盖面太广,耕种几乎不能糊口,跟在龙脉上烧“白粉”相比,收入天差地远。一边是田里刨食儿,朝不保夕;一边是凿石烧灰,大秤金小秤银。你说山民们会守着一座金山挨饿吗? 虽然县里搞过一个赎卖政策,可那是一锤子买卖,不解决实际问题。从实际操作来看,根本没有多少人去赎地契,推三阻四,一年赎不回来几个山头。那些已经赎卖了地契的人,手里的银子花光之后,更会回来打龙脉的主意。 总之,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婺源本地的地理环境,注定了县里的保龙政策不可能长久。 但谁也没想到,崩坏来得如此之快。 万历三十四年,也即立保龙碑的同一年,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灰户们重新回到了船槽岭,偷偷摸摸扒开窑口,继续开凿烧灰。
可大明各级政府的司法权限,限制很严格。知县的权限,只到笞刑或杖刑;再重一点的徒、流二刑,就得提交徽州府来判;若是死刑,还得送京里请三法司来定夺。
赎刑分成两种。一种是“律得收赎”,即法律里有明确规定的赎刑金额,并且不能赎全罪。比如你判了杖三十、徒两年,你可以交钱把徒刑赎了,但杖刑不能免;还有一种是“例得纳赎”,可以赎买全罪,一点不用受苦。 毫无疑问,俞、程肯定会采用“例得纳赎”的方式来脱罪。 根据罪犯经济状况,大明例赎分成三种:无力、有力、稍有力。无力者,依律执行;有力者,输纳米谷来赎刑;稍有力者,可以用劳役折银的方式赎刑。
其实在汉代,这个地方本来是叫龙溪。到了晚唐,有两个不速之客忽然来到此间,再也不走了。这是一对堂兄弟:堂兄叫罗天秩,号秋隐;堂弟叫罗天真,号文昌。这哥俩本是豫章的柏林罗氏。唐懿宗在位期间,天下局势一天比一天糟糕。哥俩一合计,得早做准备,找一处能躲避战乱的安稳地方。罗秋隐是个精通天文地理的奇才,他跑到黄山考察了一圈,最终选定了黄山以南六十里处的龙溪落脚,并将其改名叫作呈坎。这是用的汉武典故。当年汉武帝为了求长生,在建章宫里建了一座神明台。台上立有一尊铜仙人,双手举起铜盘,用来承接早晚露水,饮之可获长生。龙溪周围这片盆地,恰好有一条潨川河流经,俯瞰全景,岂不正像是仙人露水落在承露盘里吗?
如来是释家的,后土是传统民间神祇,后来被道家吸纳,再加上祖先牌位,可以说是集佛道儒三家信仰于一身,应了王重阳那句话:“红莲白藕青荷叶,三教原来是一家。”
法椿的师傅佛海能当上都纲,可见身家和声望都不低。佛海退下来以后,稍微运作了一下,在嘉靖二年(1523年)把法椿也推上了这个位置。法椿入寺不过十七年,剃度不过十五年,竟然能做到徽州府都纲,着实是个人物。
佛熙宴请之事,做得十分隐秘,罗显是怎么知道的?原来这九个排年之中,有一个叫胡通进的人,他此前欠了别人的债,拿到佛熙的贿赂之后立刻去还钱。而罗显靠着族里的力量,早已在呈坎张开了一张监视大网,盯着这些和案子密切相关的排年。上次法椿就是靠贿赂人证,差点让罗显祖坟不保。再笨的人,这次也该长记性了。胡通进一还钱,罗显这边立刻觉察,带人打上门去,三下五除二全问出来了。
好聪明
“遵照近奉钦依事理”意思是本着最高指示的精神。这是个大帽子,让读者知道发话的到底是谁。“毋拘成案”,是让宋茂熙不要援引此前的判决,等于说皇帝对詹宽的判决不满意,必须反过来;“果有亏枉,即与辩理”,谁最亏枉,自然是上京告状的苦主罗家;“亦不得固执己见,罗织成狱”,这是提前定下了此案的调子,你要是不按上头的心思判,那上头便认为你是固执、罗织。
皇帝的态度,都察院“默会”;都察院的文书,应天巡按御史也“默会”。宋茂熙是个老油条,他觉得这案子既然得了皇上关注,还是别沾手的好。他随即下文,把这案子又转到了宁国府,重新审过。这套流程,看起来和上一次没区别,可背后蕴藏的政治意义,却截然不同。原来只是一桩地方乡民诉讼,现在却俨然成了配合中央宣传形势的典型。我大明一向以政治需求为第一位,司法什么的走走过场就好。对此宁国府自然也是深为“默会”。
哈哈哈哈哈 太有意思了
嘉靖十五年,夏言上疏三道,建议开禁祭礼。民间祭祖立庙之风大盛,令宗族社会形态进一步锻成,对后世中国影响深远。
想法历史真的一环扣一环,起因是皇帝想祭祀自己爹,搞得宗族盛行
确定了田地数量,税赋就有了出处;确定了人口数量,徭役就有了来源。这两样掌握住,政权就稳了。用《大学》里的话说:“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
户籍档案有一定的继承性。如果你前头赶上一个靠谱政权,规则设计完备,资料保存完整,能省不少事。比如刘邦,有现成的秦法可以参考,又有萧何保留下来的秦档,很快便能进入状态;司马炎运气更好,魏、蜀、吴三国皆袭用汉制,三分归晋之后,三家户档可以直接合并;大唐之前,有隋朝帮它“大索貌阅”,收拾流民和隐藏户口;大宋之前,后周已把基层建设得差不多了,赵匡胤黄袍加身,照单全收便是。
元代是一个非常奇葩的朝代,它的户籍体系叫作“诸色户计”,以繁复而著称。有按职业分的,如军户、民户、匠户、盐户、窑户、儒户、打捕户、乐户、织户、采珠等等;有按贡赋内容分的,如姜户、藤花户、葡萄户;有按照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等宗教信仰分的;还有为了服务于贵族而设立的投下户、怯怜口户;再往下细分,还能分成草原兀鲁思封户、五户丝食邑户、投下私属户、投下种田户等等;甚至还会细分到负责侍奉贵族老年生活的养老户,负责供养皇亲国戚的江南钞户,给公主和王妃当嫁妆的从嫁民户,隶属于寺院的永业户;等等。顺便一说,同一类户籍下面,还按财产数量分为九个级别。
如此破烂粗放的一部机器,一直磕磕碰碰地运转了百年。元末战乱一起,它便彻底趴窝崩溃。用史书上的话说就是:“元季丧乱,版籍多亡,田赋无准。”
蒙古人拍拍屁股,跑回北方草原放牧去了。前来接盘的朱元璋,可发了愁。他望着那一堆冒着狼烟的机器残骸,蹲在地上叹了口气:这饭啊,夹生了。
税赋依据,不只要看田地多寡,还要看田地质量。
可在刚才那份户帖里我们可以看到,林荣一家里那六亩三分五毫的田地,只是简单地登记成“自巳民田地”。这块土地种的什么作物、肥沃程度如何,户帖里一概没写,甚至连所在位置和形状都没提。
将田地分级,是土地管理实践中的重要一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税赋公平,减轻贫民负担。
其实,这不是疏漏,反而是大明朝廷的务实稳重之处。朱元璋想搞土地清查吗?想!他做梦都想。
但具体到执行层面,从皇帝到户部尚书都在发愁。太缺人才了。清点人口比较简单,执行人员懂得加减乘除就够了;清丈田地却是一个高难度的技术活,因为田地不可能全是规整的方形,经常会有圭、邪、箕、圆、宛、弧之类的田地形状,执行人员得精通方田之术,才能精确测量出面积。何况它还是个情商活。地方上的势力盘根错节,互相包庇,执行人得足够精明,才能从狡黠的地方豪强嘴里挖出隐田来。国初百废待兴,朱元璋手里暂时还没有那么多人才储备。
至于实际效果嘛,周铸有一个同行者叫成彦明,他留下了一段工作记录:他负责松江一府下的三十八都、二百一十五图。一个人要兼顾这么多地方,其核田清丈的成色,怎么可能靠谱。
为什么叫黄册?很多人——包括《明史》的编撰者张廷玉——认为是其封面为黄纸装裱的缘故。其实这是因果颠倒了。“黄册”一词,来源于“黄口”。这个词本意是雏鸟,后来代指幼童。在隋唐的户籍登记中,三岁以下或刚出生的孩子,称为“黄”。所谓“黄口始生,遂登其数”,是说孩子一生下来,立刻就要去官府报备登记,这是一个人在户籍里的起点。从此“黄”字演化出了人口之意,成了整个户籍的代称,也叫“黄籍”。
读史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不要轻易把古人当白痴
最终这个利益共同体在中枢则为高官,在乡里则为缙绅,以士林为纲网,以族亲为身基,形成一个能与皇帝抗衡的集团。这个共同体的天性,是利用经济和政治上的优势去兼并土地,攫取利益。正如海瑞说的那样:“以故富者辄籍其产于士大夫,宁以身为佣佃而输之租,用避大役,名曰投献。故士一登乡举,辄皆受投献为富人。而士大夫既谢失势,又往往折入于暴贵者,以兼并为固然。乃豪强大有力之人,视田宅所便,收之莫敢不与。”驳查黄册的根本目的,是查清人口、田亩,与这个集团的利益天然背道而驰。他们即使没有刻意去阻挠,也肯定不会主动去改善。
不过这种“搞定”本身很昂贵,底层百姓无法负担贿赂成本,只有王叙这样的乡绅、豪强以及富户有能力做。有钱人越哭越富,穷人却根本没有哭诉的渠道。于是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诚如顾炎武所言:“富户操赢以市于吏,有富之实,无富之名。贫者无资以求于吏,有贫之实,无贫之名。州、县皆然。”
我们可以看到,无论军民,想要在户籍上做手脚,无论手段如何,最终都指向同一条路——篡改黄册;而无论改什么内容,最后都会落实到一个最现实、最技术的问题——如何篡改黄册而不被人发现。
比如说哪位胥吏想要作弊篡改,就先攒造一册黄册,数据完全真实,绝无作弊,但在装订时,会在石黄粉末和糨糊里掺入蔗汁、蜜水等物。
黄册库穷得都快当裤子了,驳费是唯一的救命稻草。那么从他们的立场来看,黄册的问题是越多越好,还是越少越好?再者说,虽然史鲁强调,这笔驳银罚款须由经手官吏出,可地方官吏一定会想尽办法,摊派转嫁给基层百姓,这还算是清官所为。如果是贪官的话,一看又有名目找百姓征派银钱,肯定会层层加码,从中渔利。从他们的立场来看,黄册的问题是越多越好,还是越少越好?一边是盼望罚得越多越好;另外一边呢,罚得越多,他们可以借机征敛的就越多。两者碰在一起,表面看是震慑监督,其实深层次的利益点是一致的。
王叙说我连青苗钱都垫出去了,明年家里吃喝都没着落,上哪儿去交这二两银子?里正给他出了个主意:“赵四在放印子钱,你去借不就得了,七进十三出,便宜得很。
黄册库一向穷惯了,陡然暴富,一下子没法控制自己。从正德九年尝到甜头以后,他们疯了一样想要更多的驳费,就让驳查监生往死了查,要求“一字错讹,片纸瑕疵”。那段时间,被驳回原籍的黄册如雪一般飞舞。别说民间,就连各地官吏都忍不住抱怨,给这种行为起了个专有名词,叫“滥驳”,说这简直就是“以一衙门公费而骚扰遍天下”。
黄册库从正德十一年到嘉靖二十四年,收了将近十七万两银子的驳费。这仅是黄册库收到的,是经过县州府司一层层克扣完的数字。那么各地府县实际征敛的银子,得有多少?基层民众为此被迫缴纳的真正罚款,又是多少?
围绕着“驳费”这一政策,下有官吏肆无忌惮地舞弊征敛,上有天子诸臣贪婪地虎视眈眈,后湖本身又不甘心回到旧日穷时。诸多原因交织一处,让黄册库及其相关制度成了一部铸银机器,源源不断地为各处输送利益。至于黄册库本身该发挥的职能,反而不重要了。
余懋学上书痛陈,朝廷亦是从善如流,下令整改。没过几年,下一任主官徐常吉又上了一次内容几乎相同的奏疏,说了几乎相同的问题。朝廷的态度也特别坚决,文书唰唰地往下发。问题呢,还是依然故我。
孙将这种做法幽默地称为“遥度”。可惜那些官员“遥度”得还不够长远,大明到了崇祯十七年(1644年)就亡了,这本崇祯二十四年造黄册,变成了一件充满讽刺意味的死亡物证。
大明就好像是一个动脉硬化的病人,因为长期贪婪地吃油腻食物加酗酒,身体各处血管已变得狭窄无比。血液壅积于中途,无法送至中枢。张居正的改革,是在血管里做了一连串支架,暂时保证心脏获得足够供血。可是他没办法改变大明暴饮暴食的习惯,也无法逆转血管劣化的趋势。时间一长,血液越发油腻,血管越发脆弱,梗塞点越来越多。到最后,就连支架也没什么效果了,只能靠“三饷”之类的举措像打吗啡一样疯狂透支残存的生命力。到了这个时候,无论阉党还是东林党,谁当权都无关大局。祸因早种,积重难返,大明的覆亡实际上是一次系统性的崩塌。
万亿大明子民的户籍化为甲胄和火器,以毁灭自己的方式,试图成为挽救这个王朝的最后希望。
事实上,县衙的大部分工作,都是靠这种佥派百姓来完成的。原因很简单,便宜啊。来充力役的老百姓是不拿工资的,还得自负伙食。
比如说,你拒绝贿赂,陶成会查看你的家产,把你家快病死的老黄牛算作成年畜力一头,把你家两个半大小子算成丁壮两口。天哪,这么富裕的一家,必须多承担点责任才行。他大笔一画,把原来你负责解送的五十石涨到了一百石。这还不算完。你带着文簿到了陈佐那里,陈佐在上头写了四个地名,让你去提粮食运入县库。你一看,好嘛,三界、庆兴、磁峰和龙门山,这四个乡分别位于彭州东边、北边、西边和西南,差不多可以围彭州跑一圈。而且其中三处都位于山区,推起小车运起粮食,感觉极度酸爽。你就算上告,也只能去主簿王仲杰那儿告。他会支持谁不言而喻。你如果连主簿都不服,还想上告知县,那更得想清楚了——嘉靖二十九年,彭县知县和县丞职位一直空缺未补,由主簿代理县政……
。陶、陈两人不用多做任何事,只是尽责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就能凭空造出一片寻租空间来。
他身为户房算手,一查账册就知道怎么回事。陈佐把杜山、张冯刚、龚本舟、易本真、江淮五个人叫到一起,说你们要倒霉了,胡老爷知道你们欠粮太多,要判重罪。你们几个如果凑二两银子给我,我就给你们想办法遮掩。
领导不介意你糊弄百姓,但非常介意你糊弄他。
结果整个案子从一桩贿赂小事上升到了“彭县还姓不姓朱”的问题,不由得上峰不上心。这一份状书,于嘉靖二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递交给成都府。
最可怜的,是那四个无辜百姓。他们平白蒙受冤屈不说,眼看碰到几个靠谱官员,可以脱罪回家,却因为朝廷斗争,重新堕入地狱,在极度痛苦和恐惧中死去。时人记录此案的笔记,多津津乐道于薛瑄与王振的斗争,却对这四个人鲜有关注。他们说过什么,他们想过什么,他们被拷打时有无求饶,临死前是什么表情,连一句控诉或呐喊都没有记载。仿佛这些人只是引发大案的若干棋子,仿佛这起案子,跟这些不幸的人已经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