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兹认为死亡不是一个只与人类机体相关的生理现象,而是包含一系列复杂的信仰、情感和行为的社会现象,死亡对于社会意识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它是集体表象的对象。
比较法是人类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方法,它是将研究主题限定在一个特定的地域或文化中进行论证,而其他文化的相关内容只是用来证明该限定文化区域内得出的结论是否具有普遍意义,或者作为需要特别说明的特例而存在。
人们将一系列复杂的信仰、情感和行为加诸这个只与机体相关的生理现象,从而使它具有了独特的性质。
想法我有时候觉得,在这个层面,各式各样的仪式和宗教很像是人们无法一下子承受死亡带来的巨大的痛苦和变故而诞生出的缓和手段。而当这些仪式的形式最终固定下来之后,后人遵从这些仪式时是否抱有“只要做完这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的心情呢?这些想法可能不适合出现在学术论文的感想里,但是还是会有这样的感悟
死亡并不局限于结束一个人可见的肉体生命,同时也破坏了植根于生物人之上的社会人,而社会人恰恰又被集体意识赋予了伟大的尊严和重要性。
我们更愿意将之视为对一种永恒的社会需求的纯真表达
我们之所以将这种简单的解释视为不充分,是基于这样一种事实,即在同一社会中,人们因死亡而引发的情绪的强度随死者社会地位的不同而不同,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情绪甚至是不存在的。
个人从一个群体向另一个群体转变过程中发生的每一次身份变化,都意味着社会对他的心理态度的深刻变化,这个变化是逐渐发生和需要时间的。物质身体的死亡并不足以使人们在心理上接受死亡的事实:刚刚死去的死者的形象仍旧是世间万物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只能通过一系列内在的分离逐渐从它们中脱离出来
这个痛苦的心路历程表现在人们为灵魂只是逐渐割断它与世间的各种联系的信仰赋予了一种客观而神奇的形式(shape):只有当死者的物质外表在生者们的意识中获得了一种永恒而平静的特征之后,灵魂才能再去寻找它的另一个固定的存在形式
最后,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死亡在人们的内心构成了一个既分离又整合的双重的痛苦过程。只有当这个过程结束时,社会才能恢复它往日的平静,超越并战胜死亡。
